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1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户口落户条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实验区人才和人力资源有序流入,有效助推实验区开发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实验区户口落户条件予以调整。
(一)凡有意愿落户实验区的区外户籍人员,均可申请落户。
(二)实验区外户籍人员可在区内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申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城镇租赁的私有住房(经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登记)所在地址申请落户;无法提供落户地址的,可在实验区内的公共地址申请落户。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调整户口落户条件实施细则和新落户人员的就业就学、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及权益保障配套政策,由实验区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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