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4月11日,连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北侧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东湖镇
二、用地面积:5.2821公顷 (折合79.2315亩)
三、用地范围:北至山体,南以在建丹江大道为界,东到规划天岩路,西以路溪为界。
四、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8日
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一、项目背景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的工作部署,建设现代物流城是福州市“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已列入 2021 年省重点项目名录。市委市政府将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通过建设现代物流城,补齐福州及闽东北地区区域性骨干物流基地的短板,加快形成福州市“大进大出,优进优出”的物流大格局,打造服务全国的区域性集散中心,并以此推动福州市省会能级、省会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的提升,助力福州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连江县全面启动福州现代物流城建设,依据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为保障现代物流城的土地供应打好基础,对福州现代物流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概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
福州现代物流城位于连江县西北部,北邻丹阳镇区,南至飞石互通(福州绕城高速),东接规划 207省道,西靠沈海高速;规划福州港口后方铁路北段及丹阳货运站坐落于福州现代物流城中部,福州现代物流城与连江县中心城区以及福州市主城区联系便捷,区位条件优越。
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北侧片区位于福州现代物流城南部区域,距连江县飞石互通(东湖站)2公里。
(二)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具体四至范围为:北至山体,南以在建丹江大道为界,东到规划天岩路,西以路溪为界,成片开发范围总用地面积 5.2821公顷。
(三)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5.2821公顷,其中农用地 5.2821公顷(耕地 1.7798公顷),未利用地 0.005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
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四)土地权属情况
本方案涉及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共1个乡镇1个村庄,不涉及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五)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实施周期为 2 年(2022 年至 2023 年)。
三、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5.2821公顷,主要为3个一级类用途(3个二级类),具体包括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用途。其中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0700公顷,实现物流产业配套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面积0.3609 公顷,实现道路沿线景观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8512 公顷,实现丹江大道对外交通服务功能。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关于成片开发用地用途属于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四、实施计划
(一)拟建项目及开发时序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5.2821公顷(折合79.2315亩),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2023 年,2年实施完毕,其中:2022年实施面积2.2121公顷,完成比例41.88%;2023 年实施面积3.0700公顷,完成比例58.12%。
(二)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措施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 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 177 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 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17〕22 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 号)等规定予以实施。连江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五、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同时已纳入上报省厅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连江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最终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连江县定位为福州北翼新兴中心城市,强调建设海陆空全方位对外互联互通通道,与福州中心城区公交化通勤,发挥区位与通道优势,建设福州现代物流城,辐射全省及华东诸省。重点建设福州现代物流城,积极发展生活资料物流服务和生产性物流服务,打造以水造景低碳旅游为底色的生态服务;集中承接中心城区及其周边地区商贸物流业、城市工业转移,建设成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的综合物流样板、东南区域的物流集散中心、国家物流枢纽重要载体、海丝国际物流通道门户。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相关发展要求。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一般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地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六、结论
本次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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