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3月28日,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管理工作长乐区工作小组发布“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公示”。
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关于优化人才住房政策一揽子意见等有关问题的纪要》(〔2021〕52号)、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销售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2022〕2号)、《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榕政办发〔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意见》(榕政办发〔2021〕4 号)和《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规程》(长政综〔2020〕332号)等文件精神及《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区直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住房管理工作长乐区工作小组研究审定,曾加等351位同志符合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海西房产网查询获悉,在2022年2月10日,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次推出的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房源共有300套,分别安排在武夷书香名邸、恒荣广场、新投汇贤雅居、滨海租赁三期及新天地海滨花园五个项目。 配售户型面积控制在60-90平方米。
武夷书香名邸效果图
据悉,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价格按市场评估价7折出售(其中滨海租赁三期系精装房,配售价格为毛坯房市场评估价7折加上精装修价格)。在不超过90平方米上限的前提下,支持申请人提档购买人才保障性住房,超出配售户型面积标准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购买。
本次受理对象对在福州滨海新城规划管控区18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编在岗人员;在福州滨海新城规划管控区188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并已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工薪个人所得税)。
在产权约定上,购房人原则上限制物权期为10年,在获得完整产权前限制其交易、收益、抵押等处分权,继承时按不动产登记现状权益继承,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若购房人在获得完整产权前,办理的贷款违约的,发放贷款银行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不受产权限制影响,政府享有上市交易优先回购权。
福州滨海新城人才保障性住房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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