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3月17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项目】 "。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征收目的
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位置图仅供参考,以官方公布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集体土地0.9440公顷(约14.16亩),其中建制镇0.9440公顷。(十字村集体使用权面积0.0277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该地块已于2020年4月起先行开展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的土地、房屋补偿登记及协议签订工作,签订的协议和补偿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行的一致,涉及农户已全部签收补偿款。
三、补偿标准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侯政文〔2017〕13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闽侯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侯政文〔2015〕79号)的文件要求,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41000元/亩标准实施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侯政文〔2015〕79号文件规定补偿。房屋拆迁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276人(其中劳动力人口144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闽侯县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侯委〔2008〕17号) 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侯政文〔2010〕9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所在地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社保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执行。
投资1.53亿!甘蔗将建闽侯教师进修学校二附小
在2021年9月24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拟征用甘蔗街道旗下片区的昙石山西大道北侧、美和天著小区东侧、南福铁路线南侧、旗下路西侧。
初步设计办学规模48班,总建筑面积约28500.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3500.0㎡,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5000.0㎡,主要建设小学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周转房(含食堂)、地下室、室外运动场和配套建设相关的公用工程和设施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3000万元.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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