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14日,仓山区官网发布一则征地公告(榕(仓)土征告〔2022〕5号。

“公告”显示,2022年1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2〕19号),批准征收建新镇透浦村集体土地10.3171公顷。

本征收的土地土地位于建新镇透浦村,征收土地10.3171公顷,其中建新镇透浦村园地1.2531公顷、其他农用地1.258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779公顷、其他土地0.0138公顷、未利用土地0.0143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商业设施及配套绿地用地使用,用于建新花卉市场收储地块项目建设。
本次征地,由仓山区政府委托建新镇实施征地行为。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25号)公告之日2021年5月14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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