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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征收两幅地块总面积21.36亩,用途公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1.26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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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2年1月2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先后发布两则征收土地公告。分别为榕(仓)土征告〔2022〕3号 、4号。一幅征收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集体土地1.1362公顷,用于环岛路与螺洲路交叉西北侧收储地块项目建设。一幅征收城门镇胪雷村集体土地0.2880公顷,用于龙运汽车站项目建设。
标签:   土地  征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1月2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先后发布两则征收土地公告。分别为榕(仓)土征告〔2022〕3号 、4号。一幅征收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集体土地1.1362公顷,用于环岛路与螺洲路交叉西北侧收储地块项目建设。一幅征收城门镇胪雷村集体土地0.2880公顷,用于龙运汽车站项目建设。两幅地块总征地21.363亩。

 一、螺洲镇征地17.043亩,用途娱乐康体用地!

2021年12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1〕1106号),批准征收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集体土地1.1362公顷(合17.043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用途: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征收土地1.1362公顷,其中螺洲镇店前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8636公顷、吴厝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086公顷、国有其他土地0.064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娱乐康体用地使用,用于环岛路与螺洲路交叉西北侧收储地块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区政府委托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代表区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9号)公告之日2021年3月12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城门镇胪雷村征地17.043亩,将建龙运汽车站!

2021年12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1〕1071号),批准征收城门镇胪雷村集体土地0.288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用途: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城门镇胪雷村,征收土地0.2880公顷,其中城门镇胪雷村旱地0.0286公顷、园地0.16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954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交通枢纽用地使用,用于龙运汽车站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区政府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代表区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0〕7号)公告之日2021年3月12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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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1月2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先后发布两则征收土地公告。分别为榕(仓)土征告〔2022〕3号 、4号。一幅征收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集体土地1.1362公顷,用于环岛路与螺洲路交叉西北侧收储地块项目建设。一幅征收城门镇胪雷村集体土地0.2880公顷,用于龙运汽车站项目建设。两幅地块总征地21.363亩。

 一、螺洲镇征地17.043亩,用途娱乐康体用地!

2021年12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1〕1106号),批准征收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集体土地1.1362公顷(合17.043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用途: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征收土地1.1362公顷,其中螺洲镇店前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8636公顷、吴厝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086公顷、国有其他土地0.064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娱乐康体用地使用,用于环岛路与螺洲路交叉西北侧收储地块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区政府委托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代表区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9号)公告之日2021年3月12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城门镇胪雷村征地17.043亩,将建龙运汽车站!

2021年12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1〕1071号),批准征收城门镇胪雷村集体土地0.288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用途: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城门镇胪雷村,征收土地0.2880公顷,其中城门镇胪雷村旱地0.0286公顷、园地0.16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954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交通枢纽用地使用,用于龙运汽车站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区政府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代表区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0〕7号)公告之日2021年3月12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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