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1年12月10日,闽侯县政府官网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青口镇A、B地块153.08亩住宅用地项目】”。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青口镇A、B地块153.08亩住宅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共次共征地面积10.2057公顷(折合153.08亩)。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青口镇壶山村、莲峰村、付竹村。
其中,红线内总面积153.09亩,实用地总面积120.88亩,幼儿园用地面积7.65亩,规划绿地面积24.56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住宅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10日由青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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