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江县人民政府(连政地〔2021〕151号)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使用权登记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及印花税等(竞得人负责的部分)不含在地块地价内,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缴纳。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在连江县注册的企业法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只能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
四、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产业类型为物流仓储用地(工业仓储)。
2、竞得人的企业建成投产后,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及环保等相关规定,其污染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污水处理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五、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挂牌出让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9时0分0秒至2022年1月7日10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1年12月31日9时0分0秒至2022年1月10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扫描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2、竞得人应持有与连江经济开发区签订的项目供地投资协议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投资协议将作为出让合同附件,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提供投资协议或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地块,我局将终止供地,并且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土地出让价款。
4、本宗地项目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交地,交付土地时达到场地平整(规划标高)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路、通上水、通电;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6、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竞得人应确保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在连江县依法纳税,产值等在连江纳统。
8、地块出让后均不可分割转让,若要转让,只允许整体转让,且受让人需为持有与连江经济开发区签订的项目供地投资协议的企业法人。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
联系电话:0591-26156398 0591-26236469
1.账户全称: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连江支行
账 号:11017107573008
2.账户全称: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稠州银行福州连江支行
账 号:35801012010490000119
3.账户全称: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连江支行
账 号:591905815910801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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