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1月29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闽侯县竹岐新区江滨路道路工程(南互通段)项目】”。
据悉,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闽侯县竹岐新区江滨路道路工程(南互通段)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闽侯县竹岐新区江滨路道路工程(南互通段)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春风村、白龙村、榕东村。
拟征收闽侯县竹岐乡白龙村园地0.544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969公顷;竹岐乡春风村园地0.128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66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85公顷;竹岐乡榕东村其他土地0.0094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4544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农用地1.820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6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1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21公顷、其他土地0.2804公顷、未利用土地0.0411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4.1337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集体土地全部为村集体管理使用,未分包到户。

竹岐新区江滨路位置图(仅供参考)
据悉,竹岐新区江滨路是一条堤路结合的道路,全长超过7公里,建成后将通过南互通段与闽侯二桥连通,直达北岸的甘蔗街道,成为竹岐新区的重要枢纽。
其中,岐新区江滨路道路工程(南互通段)道路全长1.022千米,红线宽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闽侯二桥A2匝道路基段长113米,宽8米,D2匝道路基段长136.69米,宽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补偿标准: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侯政文〔2017〕13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闽侯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侯政文〔2015〕79号)的文件要求,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41000元/亩标准实施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侯政文〔2015〕79号文件规定补偿。房屋拆迁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40人(其中劳动力人口104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闽侯县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侯委〔2008〕17号) 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侯政文〔2010〕9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所在地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社保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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