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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再出专项规划:涉及六城区,面积1825平方公里!

福州出台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12.0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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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专项规划范围以六城区为主,总规划用地面积1825平方公里。计划将市域温泉产业培育成为千亿级产业链和福州文旅康养战略支柱产业。完善提升鼓台温泉区开发布局,基本完成桂湖温泉区开发建设,推进螺洲及滨海新城温泉区开发利用
标签:   温泉  福州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2月1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福州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意见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福州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已经由我局召集相关专家及部门审查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专项规划范围以六城区为主,总规划用地面积1825平方公里。计划将市域温泉产业培育成为千亿级产业链和福州文旅康养战略支柱产业。完善提升鼓台温泉区开发布局,基本完成桂湖温泉区开发建设,推进螺洲及滨海新城温泉区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福州温泉文化内涵,深化“中国温泉之都”建设。

 

《福州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以福州市六城区为主,包含仓山区、晋安区、鼓楼区、台江区、马尾区、长乐区,共六个行政区,辐射东南科学城(大学城、上街、高新区)部分区域。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825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年-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5年。

  二、总体定位与目标

  以“山城江海、福地金汤”为主题形象,围绕创建文化彰显、普惠共享、产业富集、康乐幸福的国际温泉城市和一流的温泉旅游目的地。以文化和民生温泉为推手培育温泉人口,扩大温泉消费;发挥城区温泉产业集群的核心引领作用,将市域温泉产业培育成为千亿级产业链和福州文旅康养战略支柱产业。

  三、资源勘查规划

  规划期内,全面探明城区温泉资源分布及储量,为科学划定开发强度、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基础支撑。近期(2021-2025年):完成桂湖、螺洲、淮安、滨海新城片区温泉地热资源的详查。远期(2026-2035年):完成城区温泉深部(1000米深度以下)的资源勘查。

  四、资源保护规划

  1、温泉地热资源保护

  规划依据地热资源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设定保护区范围,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实施。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影响地热水水质、水量、水温改变的地下工程,以保证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划定特殊保护带、一级、二级温泉保护区。并制定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特殊保护带

  在特殊保护带内,禁止在特殊保护带内建设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有污染的设施,并且对现有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工程,限期治理或搬迁,以达到温泉主要出水带不受污染。属旧城改造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拆除后尽可能作为绿化用地;不宜再建导致改变地下热水储存条件和影响开发利用的建筑物。对核心区特殊保护带内水质好、温度高的已有水源井划定温泉水源井保护用地。温泉井位于城市绿地内,结合绿地划定温泉井的保护用地范围。温泉井位于开发地块内,结合建设方案总平面布局,划定温泉井保护用地范围,规划为绿地予以保护。保护用地设置围栏等安全保护措施,作为今后温泉井维护专用地块。

  (2)一级保护区

  保护范围内的温泉开采井、观测井及其配套设施和规划的大口径开采井预留地应严格加以保护;现有小口径开采井报废后进行严格防污渗漏处理,非经批准不得施工新井;严格控制开采地下热水,保证地下热水的开采量不超过地下热水的允许开采量;建立地下热水水位、水质、水温、开采量动态监测系统,以便对温泉资源的开采实现动态监控,保证温泉资源的合理、有效开发;建议适当控制一级保护区内的开发强度,尽量减少桩基施工对龙海组砂砾卵石层和花岗岩风化层低温地下热水含水层的影响;预留地下热水开采井(勘探孔)保护地。为保证下一步温泉资源详勘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温泉开采井、观测井有足够的用地,预留地下热水开采井(勘探孔)用地,可将地下热水开采井(勘探孔)保护地列为市政公共用地,并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3)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对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的设施,严禁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行为;不得长期开采保护区内的地下冷水(水温<25℃),临时降水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地下冷水抽水量;采取切实有效的工程措施防止地铁、地下综合管廊、基坑开挖工程等工程建设对地下热水的补给、储存、水质等造成不良影响。

  规划结合温泉资源点分布情况及现状温泉资源勘查程度,在鼓台片区设立特殊保护带和一、二级保护区、螺洲片区设立一、二级保护区,滨海新城、淮安和桂湖等温泉资源保护区范围待地热资源赋存条件、资源储量、地热流体质量等进一步勘查探明后具体确定。

  2、温泉供应设施保护

  结合《福州市温泉供水工程设计规程》J11237-2008的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议结合城市绿地与市政设施用地,划定温泉井保护用地。旧井按照10-30平方米/处(旧井所在地块若涉及城市更新,则按200平方米/处划定保护范围),新打井按照200平方米/处的用地面积来划定保护范围。鼓励将温泉井保护与温泉景观建设及温泉文化展示、科普宣传相结合。

  3、温泉历史文化保护

  规划通过对城区温泉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梳理,提出福州温泉文化要素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依托温泉路和柳前巷等温泉历史文化遗存集中分布区域,创建温泉路与柳前巷温泉文化街区,通过现有项目改造提升、开发利用项目引导、温泉景观小品及标识系统建设等措施加强城区温泉文化氛围营造,对内唤醒福州市民的“温泉记忆”,对外形成“金汤”文化推广名片和展示空间。

  (2)对温泉文化资源建立清单保护机制,建议由文物部门组织对温泉历史建筑、构筑物和历史遗迹等相关实物进行普查和价值评定,对重点保护要素实行分类保护,明确具体保护要求。

  五、温泉开发利用规划

  依托城区温泉资源的分布特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等因素,规划桂湖山林生态温泉城、鼓台闽都文化温泉区、螺洲滨江都市温泉区、淮安滨江休闲温泉区、滨海旅游度假温泉区等五大温泉片区,差异化定位、多元化发展,构建“山城江海,五泉联动”的产业空间布局。

  (1)山--桂湖生态山林温泉城:依托良好的生态基础、森林资源和宜人的气候,将温泉与娱乐运动和生态康养相结合,构建生态山林温泉城,打造中国首席国际温泉度假旅游目的地。

  (2)城--鼓台闽都文化温泉区:传承复兴福州延续1700多年的温泉文化,依托人口集聚、产业多元的优势,着力促进都市核心区温泉资源与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医疗康养的结合,实现“温泉+”、“+温泉”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形成具有闽都文化特色的温泉产业集聚区。

  (3)江--滨江都市温泉区:结合福州“两江四岸”打造国际化山水城市客厅,科技创新和生态宜居典范的规划定位,引导螺洲和淮安滨江温泉资源的开发利用。螺洲片区以螺洲历史文化名镇为核心,将温泉开发与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生态宜居相结合,辐射义序、龙祥岛、南湖及三江口片区,打造螺洲滨江都市温泉区;淮安片区依托淮安国际会议中心和东南科学城建设,发展温泉与会展会议、科研创新、文旅康养等相关产业,打造淮安滨江休闲温泉区。

  (4)海--滨海旅游度假温泉区:以滨海+温泉为亮点,结合滨海新城建设,将温泉开发与滨海旅游度假、运动娱乐、休闲体验等项目结合,依托大东湖及滨海旅游带,打造滨海温泉旅游度假目的地。

  六、温泉供应基础设施规划

  在现有温泉供应设施的基础上,至2035年,规划新增温泉水厂3座(位于螺洲、淮安、滨海新城)、高位温泉水池4座(均位于桂湖)、温泉泵站11个(其中,鼓台3个、螺洲3个、淮安2个和滨海新城3个)、温泉主干管121公里。

  七、近期规划目标

  全面探明城区温泉地热资源储量,基本形成“山、城、江、海”的温泉资源开发格局,完善提升鼓台温泉区开发布局,基本完成桂湖温泉区开发建设,推进螺洲及滨海新城温泉区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福州温泉文化内涵,深化“中国温泉之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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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2月1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福州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意见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福州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已经由我局召集相关专家及部门审查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专项规划范围以六城区为主,总规划用地面积1825平方公里。计划将市域温泉产业培育成为千亿级产业链和福州文旅康养战略支柱产业。完善提升鼓台温泉区开发布局,基本完成桂湖温泉区开发建设,推进螺洲及滨海新城温泉区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福州温泉文化内涵,深化“中国温泉之都”建设。

 

《福州城区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以福州市六城区为主,包含仓山区、晋安区、鼓楼区、台江区、马尾区、长乐区,共六个行政区,辐射东南科学城(大学城、上街、高新区)部分区域。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825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年-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5年。

  二、总体定位与目标

  以“山城江海、福地金汤”为主题形象,围绕创建文化彰显、普惠共享、产业富集、康乐幸福的国际温泉城市和一流的温泉旅游目的地。以文化和民生温泉为推手培育温泉人口,扩大温泉消费;发挥城区温泉产业集群的核心引领作用,将市域温泉产业培育成为千亿级产业链和福州文旅康养战略支柱产业。

  三、资源勘查规划

  规划期内,全面探明城区温泉资源分布及储量,为科学划定开发强度、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基础支撑。近期(2021-2025年):完成桂湖、螺洲、淮安、滨海新城片区温泉地热资源的详查。远期(2026-2035年):完成城区温泉深部(1000米深度以下)的资源勘查。

  四、资源保护规划

  1、温泉地热资源保护

  规划依据地热资源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设定保护区范围,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实施。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影响地热水水质、水量、水温改变的地下工程,以保证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划定特殊保护带、一级、二级温泉保护区。并制定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特殊保护带

  在特殊保护带内,禁止在特殊保护带内建设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有污染的设施,并且对现有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工程,限期治理或搬迁,以达到温泉主要出水带不受污染。属旧城改造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拆除后尽可能作为绿化用地;不宜再建导致改变地下热水储存条件和影响开发利用的建筑物。对核心区特殊保护带内水质好、温度高的已有水源井划定温泉水源井保护用地。温泉井位于城市绿地内,结合绿地划定温泉井的保护用地范围。温泉井位于开发地块内,结合建设方案总平面布局,划定温泉井保护用地范围,规划为绿地予以保护。保护用地设置围栏等安全保护措施,作为今后温泉井维护专用地块。

  (2)一级保护区

  保护范围内的温泉开采井、观测井及其配套设施和规划的大口径开采井预留地应严格加以保护;现有小口径开采井报废后进行严格防污渗漏处理,非经批准不得施工新井;严格控制开采地下热水,保证地下热水的开采量不超过地下热水的允许开采量;建立地下热水水位、水质、水温、开采量动态监测系统,以便对温泉资源的开采实现动态监控,保证温泉资源的合理、有效开发;建议适当控制一级保护区内的开发强度,尽量减少桩基施工对龙海组砂砾卵石层和花岗岩风化层低温地下热水含水层的影响;预留地下热水开采井(勘探孔)保护地。为保证下一步温泉资源详勘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温泉开采井、观测井有足够的用地,预留地下热水开采井(勘探孔)用地,可将地下热水开采井(勘探孔)保护地列为市政公共用地,并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3)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对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的设施,严禁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行为;不得长期开采保护区内的地下冷水(水温<25℃),临时降水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地下冷水抽水量;采取切实有效的工程措施防止地铁、地下综合管廊、基坑开挖工程等工程建设对地下热水的补给、储存、水质等造成不良影响。

  规划结合温泉资源点分布情况及现状温泉资源勘查程度,在鼓台片区设立特殊保护带和一、二级保护区、螺洲片区设立一、二级保护区,滨海新城、淮安和桂湖等温泉资源保护区范围待地热资源赋存条件、资源储量、地热流体质量等进一步勘查探明后具体确定。

  2、温泉供应设施保护

  结合《福州市温泉供水工程设计规程》J11237-2008的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议结合城市绿地与市政设施用地,划定温泉井保护用地。旧井按照10-30平方米/处(旧井所在地块若涉及城市更新,则按200平方米/处划定保护范围),新打井按照200平方米/处的用地面积来划定保护范围。鼓励将温泉井保护与温泉景观建设及温泉文化展示、科普宣传相结合。

  3、温泉历史文化保护

  规划通过对城区温泉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梳理,提出福州温泉文化要素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依托温泉路和柳前巷等温泉历史文化遗存集中分布区域,创建温泉路与柳前巷温泉文化街区,通过现有项目改造提升、开发利用项目引导、温泉景观小品及标识系统建设等措施加强城区温泉文化氛围营造,对内唤醒福州市民的“温泉记忆”,对外形成“金汤”文化推广名片和展示空间。

  (2)对温泉文化资源建立清单保护机制,建议由文物部门组织对温泉历史建筑、构筑物和历史遗迹等相关实物进行普查和价值评定,对重点保护要素实行分类保护,明确具体保护要求。

  五、温泉开发利用规划

  依托城区温泉资源的分布特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等因素,规划桂湖山林生态温泉城、鼓台闽都文化温泉区、螺洲滨江都市温泉区、淮安滨江休闲温泉区、滨海旅游度假温泉区等五大温泉片区,差异化定位、多元化发展,构建“山城江海,五泉联动”的产业空间布局。

  (1)山--桂湖生态山林温泉城:依托良好的生态基础、森林资源和宜人的气候,将温泉与娱乐运动和生态康养相结合,构建生态山林温泉城,打造中国首席国际温泉度假旅游目的地。

  (2)城--鼓台闽都文化温泉区:传承复兴福州延续1700多年的温泉文化,依托人口集聚、产业多元的优势,着力促进都市核心区温泉资源与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医疗康养的结合,实现“温泉+”、“+温泉”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形成具有闽都文化特色的温泉产业集聚区。

  (3)江--滨江都市温泉区:结合福州“两江四岸”打造国际化山水城市客厅,科技创新和生态宜居典范的规划定位,引导螺洲和淮安滨江温泉资源的开发利用。螺洲片区以螺洲历史文化名镇为核心,将温泉开发与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生态宜居相结合,辐射义序、龙祥岛、南湖及三江口片区,打造螺洲滨江都市温泉区;淮安片区依托淮安国际会议中心和东南科学城建设,发展温泉与会展会议、科研创新、文旅康养等相关产业,打造淮安滨江休闲温泉区。

  (4)海--滨海旅游度假温泉区:以滨海+温泉为亮点,结合滨海新城建设,将温泉开发与滨海旅游度假、运动娱乐、休闲体验等项目结合,依托大东湖及滨海旅游带,打造滨海温泉旅游度假目的地。

  六、温泉供应基础设施规划

  在现有温泉供应设施的基础上,至2035年,规划新增温泉水厂3座(位于螺洲、淮安、滨海新城)、高位温泉水池4座(均位于桂湖)、温泉泵站11个(其中,鼓台3个、螺洲3个、淮安2个和滨海新城3个)、温泉主干管121公里。

  七、近期规划目标

  全面探明城区温泉地热资源储量,基本形成“山、城、江、海”的温泉资源开发格局,完善提升鼓台温泉区开发布局,基本完成桂湖温泉区开发建设,推进螺洲及滨海新城温泉区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福州温泉文化内涵,深化“中国温泉之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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