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3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防范挪用预售资金,管控项目预售款有效用于工程施工建设,保障工程顺利完工交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必须将预售许可证、监管账户、与监管账户绑定的POS机的商户名,商户号等信息同时在公示栏、沙盘、缴款处等三个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同时即日起执行《购房款缴交告知单》并由业主现场签字确认,开发企业现场保存,以便随时接受检查。
福州出台新政监管六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
据了解,福州市2020年7月23日出台“关于印发《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确保预售资金监管到位,结合福州市实际,市建设局负责牵头市房管局、市金融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专业“监管团”。
为确保预售资金能“一管到底”,《办法》在账户设立与缴存、监管额度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
账户设立上,同一本预售许可证内的商品房同时只能设立一个监管账户,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作为核心要素,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上,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项目建设工程总造价以备案施工合同为准。同时,市建设局可对项目工程总造价进行核查并根据结果调整监管额度,最大程度确保监管账户安全、足额。
在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使用上,《办法》明确规定,资金专项用于购买该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支付该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支付设计、勘察、监理、检测、配套设施等与项目施工相关的费用等,不得挪作他用。
对开发商提取预售款的节点与工程施工进度挂钩并提高要求,是《办法》的亮点之一。按规定,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60%;项目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85%;项目交付使用前,累计申请使用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95%;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办理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监管银行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此外,开发商申请提取预售款除了向监管银行提出用款申请,还要在省住建厅“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用款信息,市建设局还将到施工现场对实际开发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工程建设进度真实性。
上半年福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超过192亿
7月26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一则消息透露,上半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普遍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形势下,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的监管,不仅是贯彻落实住建部“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企经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砝码。
截至2021年上半年,福州市共备案268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共计建筑面积454.125万平方米,监管额度1929458.3万元。
作为房地产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预售资金能够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对其的监管是实行预售制度以来一直关注的问题。
过去这些年,无论是楼盘烂尾无法交付,亦或是拖欠建筑商、供应商款项问题,有极大部分是因预售监管资金被挪用而引发的。
此次,福州监管预售资金出新招,将有助于降低购房者担忧,预防楼盘烂尾,平稳市场预期。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