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19日,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连江县松坞片区350122-SW-B-26、 B-2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江县松坞片区350122-SW-B-26、 B-2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于2021年11月16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论证报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关于《连江县松坞片区350122-SW-B-26、 B-2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1年11月,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松坞片区350122-SW-B-26、 B-2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报告于2021年11月16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范围用地面积约 5.05公顷(合75.7亩), 现状用地主要以已建成松坞村新农村项目(松沃小区)、松坞村村庄居民点用地为主,现状3m道路东西向横穿拟调整范围。
拟调整地块东侧为松坞村主要居民点和松坞小学,北侧为金鸡仑。南靠30m规划道路松坞路,西南侧为浦口互通出入口,距离约1.5km。

二、规划调整内容
对原控规B-2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具体内容为:
(一)将原控规B-26地块用地面积约2122㎡公园绿地调整为村民住宅用地;
(二)在保障绿地不降低的前提下,将B-29地块用地面积约2600㎡村民住宅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方案调整后公园绿地面积增加。
(三)为增加B-26地块新农村项目交通便捷性,结合现状道路规划7米道路。
(四)B-26地块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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