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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两大片区控规调整,总面积139.5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11.18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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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7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控规350182-37-G基本单元动态维护的公告”和“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H基本单元规划调整的公告”。
标签:   滨海新城  控规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7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控规350182-37-G基本单元动态维护的公告”和“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H基本单元规划调整的公告”。

  统计显示,本次发布的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调整,涉及总用地面积139.5亩!

  一、下沙片区350182-37-G单元面积5.2公顷

  加快推进下沙片区开放建设,对于展示新城自然风貌、集聚新城人气具有积极意义,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40号文件精神,在部分保留现有风貌的前提下,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原则,适当提高开放强度,由自然资源与规划事务部牵头研究规划指标;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48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原管委会地块容积率由0.35调整为0.9,建筑秘书由23%调整为32%,建筑限高由12m调整为24m,原水利厅地块容积率由0.81调整为1.3,建筑限高由15m调整为24m,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规划编制业主单位。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原控规示意图

控规调整草案示意图

  福州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控规350182-37-G基本单元位于福州滨海新城内,现状海螺塔西侧,滨江滨海路东侧,涉及动态维护总用地面积为5.2公顷。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商业、工矿用地、居住及林地。

  2、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规划对350182-37-G基本单元进行梳理,调整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中关于控规动态维护相关要求。

  规划指标。在部分保留现有风貌的前提下,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原则,地块 37-G-27,容积率0.9,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 地块 37-G-28,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 地块 37-G-04,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m。

  二、滨海新城核心区350182-32-H单元面积4.1公顷

原控规示意图

控规调整草案示意图

  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42号(第168次福州市滨海新城建设例会纪要),以及根据《第155次福州滨海新城建设例会纪要》(中共福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1〕32号)文件精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H基本单元位于福州滨海新城内,现状沙尾路西侧,漳江路东侧,万新路南侧,金滨路北侧,涉及规划调整用地面积为4.1公顷。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园地,目前周边道路现状已基本建成。

  二、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规划对350182-32-H基本单元用地进行梳理,调整用地性质、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1、规划用地。结合新村养老院建设计划,设施共享融合有利于构建滨海新城社区生活圈样板建设方案,打造养老+、一站式服务。拟将地块H-09(行政办公用地)及H-10(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调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63公顷,打造以养老为核心的街道级综合体,地块内部设置养老设施服务中心一处、文化活动中心一处、街道级体育设施、社区工作服务站、商业网点、托管中心、公寓等。将地块H-16(体育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0.61公顷、公园绿地。考虑与派出所用地安全防护问题,调整与其紧邻的H-14地块(110KV变电站)位置,用地规模不变。

  2、配套设施。西侧位于同一街道的体育公园(街道级)已建成5.5万m2,根据最新《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调整后未降低本街道体育配套设施标准。调整后H-10地块(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m2,养老床位数200床,符合规范。街道级派出所及变电站调整后面积及指标均保持不变,符合规范。地块H-15(公园绿地)调整前11496m2,调整后13468m2,面积不减少,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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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7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控规350182-37-G基本单元动态维护的公告”和“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H基本单元规划调整的公告”。

  统计显示,本次发布的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调整,涉及总用地面积139.5亩!

  一、下沙片区350182-37-G单元面积5.2公顷

  加快推进下沙片区开放建设,对于展示新城自然风貌、集聚新城人气具有积极意义,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40号文件精神,在部分保留现有风貌的前提下,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原则,适当提高开放强度,由自然资源与规划事务部牵头研究规划指标;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48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原管委会地块容积率由0.35调整为0.9,建筑秘书由23%调整为32%,建筑限高由12m调整为24m,原水利厅地块容积率由0.81调整为1.3,建筑限高由15m调整为24m,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规划编制业主单位。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原控规示意图

控规调整草案示意图

  福州滨海新城下沙片区控规350182-37-G基本单元位于福州滨海新城内,现状海螺塔西侧,滨江滨海路东侧,涉及动态维护总用地面积为5.2公顷。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商业、工矿用地、居住及林地。

  2、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规划对350182-37-G基本单元进行梳理,调整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中关于控规动态维护相关要求。

  规划指标。在部分保留现有风貌的前提下,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原则,地块 37-G-27,容积率0.9,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 地块 37-G-28,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 地块 37-G-04,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m。

  二、滨海新城核心区350182-32-H单元面积4.1公顷

原控规示意图

控规调整草案示意图

  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42号(第168次福州市滨海新城建设例会纪要),以及根据《第155次福州滨海新城建设例会纪要》(中共福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1〕32号)文件精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H基本单元位于福州滨海新城内,现状沙尾路西侧,漳江路东侧,万新路南侧,金滨路北侧,涉及规划调整用地面积为4.1公顷。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园地,目前周边道路现状已基本建成。

  二、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规划对350182-32-H基本单元用地进行梳理,调整用地性质、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1、规划用地。结合新村养老院建设计划,设施共享融合有利于构建滨海新城社区生活圈样板建设方案,打造养老+、一站式服务。拟将地块H-09(行政办公用地)及H-10(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调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63公顷,打造以养老为核心的街道级综合体,地块内部设置养老设施服务中心一处、文化活动中心一处、街道级体育设施、社区工作服务站、商业网点、托管中心、公寓等。将地块H-16(体育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0.61公顷、公园绿地。考虑与派出所用地安全防护问题,调整与其紧邻的H-14地块(110KV变电站)位置,用地规模不变。

  2、配套设施。西侧位于同一街道的体育公园(街道级)已建成5.5万m2,根据最新《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调整后未降低本街道体育配套设施标准。调整后H-10地块(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m2,养老床位数200床,符合规范。街道级派出所及变电站调整后面积及指标均保持不变,符合规范。地块H-15(公园绿地)调整前11496m2,调整后13468m2,面积不减少,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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