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1月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47号 ”。业主福州土地发展中心,拟征收仓山镇湖边村、盖山镇齐安村一幅地块,用于南二环加气站项目用地。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二环加气站用地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56679公顷(折合8.5亩);
2.征地范围:东至碧桂园天汇;西至阳岐河;南至碧桂园天汇;北至南二环路。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仓山镇湖边村、盖山镇齐安村。

地块位置图(选址面积8.50185亩)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及其配套,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由仓山区盖山镇政府、仓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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