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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闽侯上街拍卖44.66亩居住用地,商品住宅限价19890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11.0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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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宗地2021-13号,位于上街镇厚美村,土地面积29774平米(折合44.66亩),实用地面积35.29亩(23527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9.37亩(6247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R2),土地使用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
标签:   土地  闽侯  上街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1月9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九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闽侯上街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日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下午5:00。

  拍卖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 拍卖地点位于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宗地2021-13号,位于上街镇厚美村,土地面积29774平米(折合44.66亩),实用地面积35.29亩(23527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9.37亩(6247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R2),土地使用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1.7;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为21至36米。

  本宗地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竞买保证金15800万元,起始价39500万元。

  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1.7,实用面积23527平方米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9876.01元/㎡。

  沿本宗地北侧规划路应退让约2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详见红线图),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9890元/平方米。

  本宗地受让人在本宗地西南侧单独配建一栋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700平方米人才限价商品房,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按13923元/平方米均价回购,回购商品房从项目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36个日历月)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交付给县国有营运中心。

 

宗地2021-13号地块位置图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

  2.拍卖竞价方式:上述宗地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价47300万元,竞买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受让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受让人。

  3.上述宗地受让人必须依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微调,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于2021年12月28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于2022年2月11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5.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2年3月11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上述宗地的受让人应在2022年12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5年3月11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7个月内)竣工。宗地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违约金。

  6.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根据《闽侯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改)》(侯政办〔2020〕134号)文件精神,对出让宗地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7.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8.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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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1月9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九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闽侯上街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日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下午5:00。

  拍卖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 拍卖地点位于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宗地2021-13号,位于上街镇厚美村,土地面积29774平米(折合44.66亩),实用地面积35.29亩(23527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9.37亩(6247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R2),土地使用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1.7;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为21至36米。

  本宗地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竞买保证金15800万元,起始价39500万元。

  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1.7,实用面积23527平方米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9876.01元/㎡。

  沿本宗地北侧规划路应退让约2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详见红线图),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9890元/平方米。

  本宗地受让人在本宗地西南侧单独配建一栋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700平方米人才限价商品房,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按13923元/平方米均价回购,回购商品房从项目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36个日历月)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交付给县国有营运中心。

 

宗地2021-13号地块位置图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

  2.拍卖竞价方式:上述宗地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价47300万元,竞买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受让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受让人。

  3.上述宗地受让人必须依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微调,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于2021年12月28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于2022年2月11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5.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2年3月11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上述宗地的受让人应在2022年12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5年3月11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7个月内)竣工。宗地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违约金。

  6.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根据《闽侯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改)》(侯政办〔2020〕134号)文件精神,对出让宗地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7.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8.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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