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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拟征地62亩地块:二环路白湖亭将建立交工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11.0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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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阵坂村,拟征地1.5946公顷(折合23.919亩),用于世贸福晟江山府北侧规划路。盖山镇高湖村拟征地2.5442公顷(折合38.16亩),用于二环路白湖亭立交工程。两幅地块总征地面积4.1388公顷(62.082亩)。
标签:   征地  土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1年11月1日,仓山区政府官网连续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45号”和“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46号”两则公告。 

  其中,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阵坂村,拟征地1.5946公顷(折合23.919亩),用于世贸福晟江山府北侧规划路。盖山镇高湖村拟征地2.5442公顷(折合38.16亩),用于二环路白湖亭立交工程。两幅地块总征地面积4.1388公顷(62.082亩)。

以下为详细的征地情况:

一、建新镇征地23.9亩,建设福晟江山府北侧规划路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世贸福晟江山府北侧规划路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5946公顷(折合23.919亩)。

  2.征地范围:东至闽江大道;西至状元新村;南至农银大学;北至洪塘路。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建新镇洪光村、阵坂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由仓山区建新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盖山镇高湖村38.16亩地块,建设白湖亭立交工程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市二环路白湖亭立交工程(连江南路提升改造)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2.5442公顷(折合38.16亩)。

  2.征地范围:东至中国工商银行福建金融培训学校;西至滨海首府;南至福建商业广场;北至连江立交,三高路。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盖山镇高湖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由仓山区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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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1年11月1日,仓山区政府官网连续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45号”和“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46号”两则公告。 

  其中,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阵坂村,拟征地1.5946公顷(折合23.919亩),用于世贸福晟江山府北侧规划路。盖山镇高湖村拟征地2.5442公顷(折合38.16亩),用于二环路白湖亭立交工程。两幅地块总征地面积4.1388公顷(62.082亩)。

以下为详细的征地情况:

一、建新镇征地23.9亩,建设福晟江山府北侧规划路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世贸福晟江山府北侧规划路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5946公顷(折合23.919亩)。

  2.征地范围:东至闽江大道;西至状元新村;南至农银大学;北至洪塘路。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建新镇洪光村、阵坂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由仓山区建新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盖山镇高湖村38.16亩地块,建设白湖亭立交工程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市二环路白湖亭立交工程(连江南路提升改造)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2.5442公顷(折合38.16亩)。

  2.征地范围:东至中国工商银行福建金融培训学校;西至滨海首府;南至福建商业广场;北至连江立交,三高路。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盖山镇高湖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由仓山区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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