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0月29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甘蔗街道旗下片区90.36亩住宅用地项目】”。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甘蔗街道旗下片区90.36亩住宅用地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
甘蔗街道旗下片区90.36亩住宅用地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大元村、十字村、双池村。

规划选址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大元村集体土地1.6430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430公顷。
拟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集体土地2.0123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123公顷。
拟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双池村集体土地0.6983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6983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甘蔗街道大元村0.2411公顷土地为村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甘蔗街道十字村0.6540公顷土地为村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甘蔗街道双池村0.1179公顷土地为村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
三、补偿标准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侯政文〔2017〕13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闽侯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侯政文〔2015〕79号)的文件要求,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41000元/亩标准实施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侯政文〔2015〕79号文件规定补偿。房屋拆迁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3、本次征地不占用耕地,无需进行社会保障。

根据今年3月1日公布的《闽侯县甘蔗街道旗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旗下片区涉及甘蔗街道的大元村、十字村、双池村,共1个街道3个村;范围面积22.6066公顷。
其中大源村集体土地 3.3953公顷、十字村集体土地 3.5246公顷、双池村集体土地1.2722公顷,使用国有土地 14.4145公顷。片区东至甘洲路北二巷5号、西至规划道路、南至甘洲路、北至外福铁路。

甘蔗旗下片区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农用地面积为0.654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0.330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2.90%;建设用地面积为21.9520 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97.10%;未利用地面积为0.0000 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0.00%。
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荆甘一体化战略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旧城更新,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众福祉的需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甘蔗旗下片区土地用途布局图
本方案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6.140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0.490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4.977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3.6824公顷,居住用地面积为7.3161 公顷。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13.8521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202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 年实施面积4.7164 公顷,完成比例4.05%;2022年实施面积3.0905公顷,完成比例22.31%;2023年实施面积6.0452公顷,完成比例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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