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话说民法典|房屋承租人去世 共同居住人能否继续租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10.25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 叶智勤
扫描到手机
导语:小李和父亲老李共同租住在某小区的1栋501室。后老李因车祸去世,小李欲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房东却以他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者为由,要求其限期搬出房屋,小李可以继续租住该房屋吗?
标签:

  小李和父亲老李共同租住在某小区的1栋501室。后老李因车祸去世,小李欲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房东却以他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者为由,要求其限期搬出房屋,小李可以继续租住该房屋吗?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严智慧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在承租人死亡后,若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要求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小李虽然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方,但其仍然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继续租赁该房屋。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小李和父亲老李共同租住在某小区的1栋501室。后老李因车祸去世,小李欲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房东却以他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者为由,要求其限期搬出房屋,小李可以继续租住该房屋吗?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严智慧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在承租人死亡后,若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要求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小李虽然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方,但其仍然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继续租赁该房屋。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