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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甘蔗11月4日拍卖9.94亩商业、商务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10.1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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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1月1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宗地2021-12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双池村(甘蔗街心公园南侧),实用地面积8.94亩(5963平方米)。
标签:   闽侯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4: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本次拍卖将在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宗地2021-12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双池村(甘蔗街心公园南侧)。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实用地面积8.94亩(5963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为1.0亩(665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土地用途:商业、商务用地(B1、B2);容积率:1.0<FAR≤3.2;建筑密度:D≤40%;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652万元,起始价663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按照实用地面积8.94亩,容积率上限3.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3474.55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项目商业功能宜集中设置,不宜采用分散式多栋布局,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与功能设计,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开发建设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的,层高不得超过4.5米,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应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形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各层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相对集中设置且均不得超过三处,净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不得独立设置厨房、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及卫生间。

  2、本宗地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商务办公用房不能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但可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其他允许分割销售的商务办公用房单宗产权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3、本宗地沿地块南侧甘洲路应退让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沿该绿线再设置20米绿地带,上述30米绿化带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

  4、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5、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条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6〕180号)明确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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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4: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本次拍卖将在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举行,拍卖地点设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宗地2021-12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双池村(甘蔗街心公园南侧)。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实用地面积8.94亩(5963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为1.0亩(665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土地用途:商业、商务用地(B1、B2);容积率:1.0<FAR≤3.2;建筑密度:D≤40%;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652万元,起始价663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按照实用地面积8.94亩,容积率上限3.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3474.55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项目商业功能宜集中设置,不宜采用分散式多栋布局,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与功能设计,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开发建设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的,层高不得超过4.5米,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应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形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各层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相对集中设置且均不得超过三处,净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不得独立设置厨房、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及卫生间。

  2、本宗地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商务办公用房不能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但可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其他允许分割销售的商务办公用房单宗产权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3、本宗地沿地块南侧甘洲路应退让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沿该绿线再设置20米绿地带,上述30米绿化带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绿化带的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

  4、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5、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条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6〕180号)明确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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