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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闽侯本级12个存量住宅项目公布:总面积642亩(附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10.1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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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2021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75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69亩,普通商品房用地47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0亩,交通运输用地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亩,特殊用地60亩。
标签:   闽侯  存量房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0月12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1年度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内容显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住宅用地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以下四项内容。分别为:2021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闽侯县本级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的分布图。

闽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1年土地出让计划,参考我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各类用地的具体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1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260亩。

 (二)在2021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75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69亩,普通商品房用地47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0亩,交通运输用地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亩,特殊用地60亩。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闽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保障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年度住房供地总面积的10%标准。优先保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其他民生类项目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为确保计划能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实施工程中,要分季度分用途核查供地计划完成情况,重点核查住宅用地计划的实施情况,根据核查情况调整供地量,合理安排供地时序。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布。

备注:本土地供应计划计划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12日)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汇总表

  根据公布的闽侯县本级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显示,共有12个项目,总地块面积42.858857公顷(折合642.88亩)。

  分别为甘蔗街道2020-19号(国贸润原)、南屿镇葛岐村77.87亩商住用地(国贸学原二期)、上街镇侯官村下市2021-02(阳光城旭辉榕心江来)、竹岐乡榕西村202101号(浙江天金项目)、上街镇上街社区2021-03号(保利阅江台)、竹岐乡2021-04号(正荣棠悦江南)、甘蔗街道2021-05号(福建鼎泽投资地块)、甘蔗街道2021-06号(象屿象鑫公馆)、荆溪镇光明村2021-08号(万科城市花园)、荆溪镇溪下村2021-09号(金辉优步悦山二期)、福州高新区新马花园项目、岐安三号二期农民安置小区。

  项目分布情况方面,甘蔗街道3个,高新区3个、上街镇2个、竹岐2个、荆溪2个。 除新马花园和岐安三号二期农民安置小区为安置型项目外,其余均为普通商品房项目。


(闽侯县2021年10月12日)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根据公布的存量住宅用地汇总表显示,闽侯共有12个项目,共42.858857公顷。供应面积方面,未动工37.67公顷,已动工未竣工面积5.19公顷。

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的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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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10月12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1年度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内容显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住宅用地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以下四项内容。分别为:2021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闽侯县本级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的分布图。

闽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1年土地出让计划,参考我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各类用地的具体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1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260亩。

 (二)在2021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75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69亩,普通商品房用地47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0亩,交通运输用地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亩,特殊用地60亩。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闽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保障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年度住房供地总面积的10%标准。优先保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其他民生类项目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为确保计划能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实施工程中,要分季度分用途核查供地计划完成情况,重点核查住宅用地计划的实施情况,根据核查情况调整供地量,合理安排供地时序。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布。

备注:本土地供应计划计划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12日)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汇总表

  根据公布的闽侯县本级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显示,共有12个项目,总地块面积42.858857公顷(折合642.88亩)。

  分别为甘蔗街道2020-19号(国贸润原)、南屿镇葛岐村77.87亩商住用地(国贸学原二期)、上街镇侯官村下市2021-02(阳光城旭辉榕心江来)、竹岐乡榕西村202101号(浙江天金项目)、上街镇上街社区2021-03号(保利阅江台)、竹岐乡2021-04号(正荣棠悦江南)、甘蔗街道2021-05号(福建鼎泽投资地块)、甘蔗街道2021-06号(象屿象鑫公馆)、荆溪镇光明村2021-08号(万科城市花园)、荆溪镇溪下村2021-09号(金辉优步悦山二期)、福州高新区新马花园项目、岐安三号二期农民安置小区。

  项目分布情况方面,甘蔗街道3个,高新区3个、上街镇2个、竹岐2个、荆溪2个。 除新马花园和岐安三号二期农民安置小区为安置型项目外,其余均为普通商品房项目。


(闽侯县2021年10月12日)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根据公布的存量住宅用地汇总表显示,闽侯共有12个项目,共42.858857公顷。供应面积方面,未动工37.67公顷,已动工未竣工面积5.19公顷。

闽侯县存量住宅用地的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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