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9月28日,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企业资质批后核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通知》(榕高新区建设〔2021〕105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开展了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本次核查共计18家企业,其中5家企业材料齐全,1家企业已注销资质,12家企业材料暂不齐全,现我局就核查企业名单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处理决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针对材料暂不齐全的12家企业,我局限期于2021年11月27日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福州高新区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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