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该宗地总面积2413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20085平方米,防护绿地用地面积4047平方米,应对外开放使用;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含10%)。
2.套型面积配比。30至40平方米占比不低于10%,不超过20%;40至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占比不低于30%;50至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占比不低于40%;60至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占比不超过10%。户型等要求按福州市市场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3.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奖补政策按福州市市场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4.永泰县智慧信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甲方负责对受让人开发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全部承租,承租期十年,年租金为总投资6%,其中总投资约定建安费用(不含土地成本、资金利息及边坡支护费用)单价不高于3700元/平方米。租期结束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另行处置。
5.出让宗地的其他具体规划技术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永泰县智慧信息产业园B-04-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樟[2021]拍03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50万元且以5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10月19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19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进行。拍卖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农转用和征地报批费用、征占用林地审核费用、农业开发金和其它土地收益基金等构成。不含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宗地以现状土地出让,交付土地现状为:交地时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由受让人自行平整,政府提供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其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竞得人需自行平整土地,整理的土石方除了项目自用之外,剩余土石方属于国有资产,应接受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经地质勘探,若弃碴属于不可利用的弃土石方,县政府予以协调弃土受纳问题;若属可利用的建筑石料,应接受政府统一处置。
2.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付款,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定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0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该宗地规划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应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具体的建设运营事项,由永泰县智慧信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与竞得人签定合同协议具体约定。
5.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竞得人成立开发建设企业后,应及时与我局签订受让人主体变更确认书。
6.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8.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1317 5101 0400 1423 0
2、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账 号: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3、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4、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1402 0801 2960 1060 74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4299 7632 5418
6、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1000 6333 3360 0100 02
7、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账 号:9350 0601 0010 4800 05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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