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1081501425
诉求标题:子女在福州,能和子女一起买房吗
诉求内容:小孩在福州,刚落户,想买房,父母户口在四川,能和小孩一起买房吗,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一、福州市五城区是以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适用限购政策。若子女未成年,子女户口在福州五城区,父母户口在外地,提供直系亲属证明之后,父母可以同未成年子女一同在福州购房,按福州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适用限购政策。
若子女已成年,则父母与子女不算做一个家庭,不能因子女可以购房而具备购房资格。
二、限购政策:根据榕政办[2016]186号文: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① 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② 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③ 无法提供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144平方米以上住宅不限购。
三、成年子女购房后,若要在房产证上增加父母的名字,必须先办理成年子女的不动产权证,然后以直系亲属赠与的形式增加父母名字,需按赠与的份额交3%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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