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8月20日,连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连江县县医院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连江县县医院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敖江镇小湾村
二、用地面积:6.6042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清塘南路,西、北临规划道路,南接丹凤西路。
四、公示期限: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30日
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连江县县医院东侧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编制《连江县县医院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范围
连江县县医院东侧片区位于敖江镇,东至清塘南路,西、北临规划道路,南接丹凤西路。片区涉及敖江镇小湾村,共1个镇1个村,范围面积共6.6042公顷(合99.0630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6042公顷,其中农用地4.6106公顷(耕地4.3451公顷), 建设用地1.9936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
(三)土地权属情况
本方案涉及敖江镇小湾村集体土地面积4.12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9704公顷,农用地面积2.1581公顷(耕地面积1.8926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本片区清塘南路及丹凤路的建设,完善城市干道网络,缓解县医院、学校对外交通压力。片区建设完善给排水、通信通电、燃气等基础设施,促进基础设施提升。规划的居住用地为树德中学及县医院就业人口提供居住配套。
土地用途布局图
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6042公顷,主要为4个一级类用途(4个二级类),具体包括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等用途。其中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3.2009公顷,实现居住生活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7946公顷,实现路网通达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面积0.5902公顷,实现生态景观及公园游憩功能;陆地水域(河流水面)面积0.0185公顷,实现防洪排涝功能。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含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陆地水域,面积共3.4033公顷,占片区总面积的51.53%,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五、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一)拟建项目及开发时序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4.1285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0.5961公顷;2022年实施面积0.7378公顷;2023年实施面积2.7946公顷。
(二)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措施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 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 177 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 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17〕22 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 号)等规定予以实施。连江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六、合规性分析
(一)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相关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与任务,已纳入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片区范围均位于《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同时,连江县人民政府承诺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一般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地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要求。
七、土地成片开发效益评估
(1)土地利用效益:本片区位于连江县敖江镇,成片开发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项目建成后,有效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土地利用效益良好。
(2)社会经济效益:城镇住宅用地增加,为医院与学校职工就近办公提供方便。片区内道路建设贯通,强化了本片区与周边的交通联系,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
(3)生态效益:本方案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等重要生态保护要素,片区内拟建设城镇住宅用地,方案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将不会对城市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八、结论
《连江县县医院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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