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8月24日,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仓山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整治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品质提升,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筑〔2021〕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仓山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仓山区建设局对各建设单位移送的线索建立台账,逐一调查取证,对查实存在工程项目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进行查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扣减信用分。专项行动将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阶段进行。
【附原文】
仓山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筑[2021]98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整治建筑市场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深入推动建设工程品质提升,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建筑市场承发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区建设局组织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集中查处,集中曝光。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投诉渠道、收集违法线索
区建设局公布建设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畅通投诉渠道,搜集违法线索,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区管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对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移交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线索。
(三)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查处案件
区建设局对各建设单位移送的线索建立台账,逐一调查取证,对查实存在工程项目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进行查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扣减信用分。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阶段进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明确认定标准(2021年6月)。组织区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专题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文件,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
(二)组织排查(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组织建设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收集汇总违法线索、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调查取证、逐一查处销号。
(三)巩固提升(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配合市建设局深入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共性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排查体系,建立良好市场环境。
五、工作保障
区建设局督促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首要责任,切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将违法线索报送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线索立查立处,并将处理结果汇总报送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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