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23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连江县金凤北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连江县金凤北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敖江镇岱云村、毗屯村
二、用地面积:17.5990公顷
三、用地范围:文笔路南侧,金凤北路西侧。
四、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30日
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连江县金凤北路西侧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编制《连江县金凤北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范围
连江县金凤北路西侧片区位于敖江镇,文笔路南侧,金凤北路西侧。片区涉及敖江镇岱云村、毗屯村,共1个镇2个村,范围面积共7.5990公顷(合263.9850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7.5990公顷,其中农用地11.9048公顷(耕地10.9359公顷), 未利用地1.1432 公顷,建设用地4.5510公顷。
(三)土地权属情况
本方案涉及敖江镇岱云村集体土地面积9.25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684公顷,农用地面积8.4332公顷(耕地面积7.6886公顷),未利用地0.6538公顷;涉及敖江镇毗屯村集体土地面积4.08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283公顷,农用地面积3.4716公顷(耕地面积3.2473公顷),未利用地0.4894公顷。
土地用途布局图
三、必要性分析
本片区位于主干道文笔路南侧,是城市发展轴的重要节点。结合现状温泉井规划休闲公园、酒店,形成大型城市开敞空间节点。通过商业用地与公园绿地设置,丰富城市用地功能,打造连江县中心城的温泉娱乐和公园健身休闲中心,提升片区活力,增强城市形象,促进文化休闲功能发展。
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7.5990 公顷,主要为 4 个一级类用途(4 个二级类),具体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用途。其中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 7.9098 公顷,实现居住生活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面积 1.7345 公顷,实现商业服务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5.5988 公顷,实现路网通达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面积2.3559 公顷,实现公园及城镇道路沿线生态景观功能。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片区内公益性设施包括一处机关团体用地、若干处公园绿地,面积共7.9547公顷,占片区总面积的45.20%,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五、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一)拟建项目及开发时序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13.3447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 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2.3413 公顷;2022年实施面积6.8807公顷;2023 年实施面积4.1227公顷。
(二)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措施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 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 177 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 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17〕22 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 号)等规定予以实施。连江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六、合规性分析
(一)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相关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与任务,已纳入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片区范围均位于《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同时,连江县人民政府承诺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一般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地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要求。
七、土地成片开发效益评估
(1)土地利用效益:本片区位于连江县敖江镇,成片开发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盘活城市中重要土地资源,项目建成后能够吸引人口聚集,带动周边用地效益提升。
(2)社会经济效益:居住人口的集聚将带动周边生活配套的完善和发展,拉动当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相关行业的投入,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税收等方面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3)生态效益:本方案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等重要生态保护要素,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将不会对城市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明显负面影响。规划范围内城市绿地建设将有效提升人均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
八、结论
《连江县金凤北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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