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3日,浦城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浦城县人民法院根据鱼涛的申请,于2020年6月30日裁定受理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浦城县人民法院报请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指定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为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10月12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相应法律后果。
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2021年9月20日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无需召开除外。清算组通讯地址:浦城县城西岭背门头垅小区1号楼201室;联系人:江华律师;联系电话:15659857981。
爱企查资料显示,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27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浦城县五一三路321号7幢2楼。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其中,浦城丹桂山水小区即为浦城县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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