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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0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发布一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交公告。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对应交未交或未交足维修资金的开发企业进行公告催交,公告期60天,请相关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在公告期内补交维修资金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告期满仍不交纳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欠交维修资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