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8月2日,连江县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连江县长龙镇镇区350122-CL-A-17、A-25、A-26、 A-5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2021年7月,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长龙镇镇区350122-CL-A-17、A-25、A-26、A-5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报告于2021年7月23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区域位于连江县长龙镇镇区北部,建庄村中部,属镇区驻地,距长浦公路约100米,交通便捷,区位条件优越。
地块位置图
拟调整区域用地面积约6.43公顷(折合96.45亩),现状主要为村庄建设用地及农林用地(GB 50137- 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拟调整地块南侧紧邻长龙公园,东侧靠近长龙镇政府、长龙学校、长龙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规划调整内容
1、拟将原控规A-17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及商业用地,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1363㎡,商业用地面积约1044㎡;2、拟将原控规A-25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3、拟将原控规A-26地块东部原农贸市场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面积约1030㎡;4、拟将原控规A-59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北部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其中公园绿地面 积约1407㎡,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677㎡。
其中,A-17(1)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1363平米;A-17(2)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044平米;A-25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面积1830平米;A-59(1)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面积6053平米。
调整后,区域人口规模减少10人,公园绿地及社会停车场面积未减少,街道级与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未降低,可满足区域配套需求,拟调整具有可行性。
调整方案不改变地块周边交能系统,未增加拟调整区域交通量,未降低周边道路服务水平及社会停车配套标准,具有可行性。调整方案降低五线控制要求,原控规市政配套设施可满足调整方案需求,调整方案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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