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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发布第二季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07.23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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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88个,其中房建项目78个,市政项目10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102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8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941.55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771.90分;因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检验批评定不满足设计要求立案处罚1起。
标签:   长乐  建筑质量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3日,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福州滨海新城2021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继续贯彻落实福州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重要决策部署,提升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结合“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自2021年4月8日至6月23日,在滨海新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88个,其中房建项目78个,市政项目10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102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8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941.55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771.90分;因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检验批评定不满足设计要求立案处罚1起。

  质量方面。现场回弹抽测159个混凝土构件,其中153个构件回弹推定值合格,6个构件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后经取芯验证符合设计要求;抽测钢筋原材101组,全部合格;抽测钢筋连接接头12组,其中11组合格,1组钢筋机械连接抗拉强度不合格,后经双倍取样复检合格;抽测市政道路基层及面层厚度3组(9处),路基、基层及面层(含台背、井周回填)压实度8组(24处),全部合格;抽测CFG桩(低应变检测)18根,其中15根合格(I、II类桩),3根为III类桩,后经钻芯法验证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方面。结合“双随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97次,其中,检查建筑起重机械90台(塔吊54台,施工升降机36台),共发现安全隐患428条。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如: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2#(扩建)、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项目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主要状况不了解;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棋山花园(福州临空经济区安置房二期)、新城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屿中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项目部分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但未在“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项目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如: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部分进场材料未按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报审。

  (3)部分项目施工程序不符合要求。如: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就开始施工;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项目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守正智园和明月轩项目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到场参加;福州市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福建新方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分部工程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六期项目钢筋隐蔽验收记录签字不齐全;华讯亚太国际孵化基地一期产业项目11#-13#、15#-20#及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单所列问题未改正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进场材料报审表项目经理签字由他人代签。

  (4)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如: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部未开展5月份自查;贝瑞基因数字生命产业园医院项目施工单位未开展上一季度自查;福州源晟塑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或视频材料。

  (5)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如: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明月轩、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深基坑工程,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危大模板工程,福港商务中心项目附着式爬升脚手架,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一期)项目第1标段、天徵大数据产业实验中心项目吊篮工程,施工前未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

  (6)个别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如:均和云谷A地块项目模板班组多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项目个别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非本人签名。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及地下室、福州长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切片项目工地存在不稳定高边坡,监理单位未按工程特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海玥公馆项目总监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监理单位将不合格钢管给予进场签认;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2#(扩建)、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项目,总监对施工现场主要状况不了解,水泵房基坑开挖支护工程无施工图纸及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已施工,监理单位未予以制止;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中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1#楼、2#楼)项目地下室梁柱混凝土未按照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浇筑,监理单位未予以制止;守正智园1#~3#、5#~10#楼项目外脚手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滨海未来城(一期)项目所使用的外墙腻子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现场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主体结构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竖向主要受力构件没有配置两套及以上模板;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B2#楼部分框架柱出现孔洞、蜂窝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工程部分墙柱存在外观质量缺陷擅自修补现象;福州市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实测实量现场标示;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项目部分梯板厚度不足;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B6#楼部分框架柱上下错位超过规范要求。

  (2)部分项目的钢筋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省三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宿舍楼屋面部分梁柱节点加密箍筋个数不足;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2#楼地下室部分剪力墙钢筋位置偏差超过规范要求,部分框架柱钢筋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3)部分项目砌体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福建精通置业有限公司大东湖海洋温泉度假村项目部分楼层外墙均存在透明缝、瞎缝现象;福建功誉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4#楼电梯井周边构造柱上端钢筋未预埋,部分填充墙后置拉结钢筋数量不足;福建省三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宿舍楼部分填充墙未按要求设置构造柱。

  3.装饰装修工程

  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天俊·尊品项目地下室局部存在渗水现象,部分外墙饰面材料与设计不符;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卫生间防水材料与设计不符,施工单位未提供阻燃胶合板、空调绝热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东台港光明城3#楼部分墙体内保温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部分栏杆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幕墙四性检测;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1#(A)车间一层外窗采用单层钢化玻璃,与设计采用中空玻璃的要求不符,且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验;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屋面层部分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滨海未来城(一期)项目所使用的外墙腻子未提供产品进场报验单,且产品质保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不符合要求。

  4.安装工程

  部分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东台港光明城项目地下室排烟机房内柔性短管未采用不燃材料;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项目部分吊顶塑料护套线未进行穿管保护,部分风管未设保护套管;首祉中心小学垅下小学综合教学楼室内排水管未按设计要求采用加厚型PVC管。

  5.消防工程

  部分项目消防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经济创意园A-1-1车间室外消防水泵进水管处偏心大小头未按顶平接方式安装,屋面试验消火栓管道最高处未设置排气阀;东湖路公交首末站项目屋面高位消防水箱就地水位显示装置未设置刻度标尺;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1#车间(一期)工程项目油箱通气管未安装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上违规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室外消火栓。

  6.道路工程

  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福州滨海新城屿中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漳江河周边支路网工程(第I标段)项目检查井上下爬架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混凝土基座、现浇混凝土检查井顶板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三)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支护工程

  (1)部分项目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水泵房基坑开挖无设计图纸和专项施工方案;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基坑开挖坡率不满足设计要求;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项目基坑开挖未按要求进行基坑施工监测;福州滨海新城新城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 、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一期北区项目,未按设计要求在坑顶或坑底采取有效截排水措施。

  (2)个别项目边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福州长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切片项目工地存在危及作业安全的不稳定高边坡,未采取支护等技术措施就进入工程项目实体施工。

  2.脚手架工程

  (1)个别项目脚手架钢管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如: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

  (2)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未按要求从2层楼面悬挑搭设,悬挑架型钢外端未设置钢丝绳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卸料平台违规采用钢管搭设,并与外脚手架相连;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等项目,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未设置连墙件;大东海新天地A地块、大东海新天地D地块等项目,脚手架拆除过程中提前拆除连墙件;守正智园项目脚手架拆除过程中违规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再拆架体。

  3.模板支撑体系

  (1)个别项目模板支架钢管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

  (2)部分项目现场模板工程未严格按方案实施。如: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地下室梁、柱混凝土同时浇筑,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竖向砼结构强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浇筑水平砼结构”;福建米家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福建省三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现场部分模板支架形式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

  (3)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如: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地下室梁高大模板支撑立杆少设一道;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福建宝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厂房、滨海新城文武砂卫生院、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等项目,模板支架搭设存在剪刀撑或水平拉杆设置不足、立柱自由端或顶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规范要求等问题。

  4.机械设备及吊装作业

  (1)部分项目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如:冠坤·滨海壹号项目塔吊主钢丝绳排列紊乱且多处变形,塔吊回转限位失效;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项目塔吊现场吊装作业不规范,主钢丝绳排线紊乱且多处变形,主卷扬减速器机油乳化变质;大东海新天地A地块项目塔吊驾驶室操纵杆零位保护失效,载人小车连接螺栓安装不到位;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项目塔吊小车钢丝绳磨损严重,主卷扬刹车片磨损严重,相序保护器失效,擅自采用非原厂附墙装置;均和云谷A地块项目塔吊主卷扬钢丝绳一处滑轮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塔吊回转下支座和过渡节连接螺栓松动一处。

  (2)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市长乐区亚峰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升降机右梯笼超载控制装置失效,左梯笼出料门机械联锁失效;福州滨海新城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升降机个别标准节齿条松动。

  (3)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未及时安装或未投入使用。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及以上尚未安装施工升降机或未投入使用。

  5.施工临时用电

  部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福建省长乐市恒华石化有限公司机修车间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项目外电防护搭设和方案不符;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贝瑞基因数字生命产业园医院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末级箱配备不足。

  6.临边安全防护

  部分项目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如: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福州市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电梯井口未设置临边安全防护;冠坤·滨海壹号项目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福州空港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二期)项目外架内侧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福州滨海新城漳江河周边支路网工程(第I标段)、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个别窨井洞口无防护。

  7.施工消防安全

  部分项目施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到位。如:天俊·尊品项目地下室材料加工区、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项目钢筋加工场、福州滨海新城漳江河周边支路网工程(第I标段)项目现场临时用房未配备灭火器。

  8.文明施工

  个别项目场容场貌较差。如: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项目施工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宿舍楼项目施工出入口洗车台不可用,且未配备洗车设备。

  三、通报批评

  (一)对以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问题详附件1):

  1.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拓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钦;监理单位福州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星。

  2.福州长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切片项目1#综合楼、2#厂房、3#厂房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海田建安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道武;监理单位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总监余少洪。

  3.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施工单位坤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发贤;监理单位福建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叶竹芝。

  4.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明松;监理单位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刘家祥。

  5.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2#(扩建)、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展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杰;监理单位福建泽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朱德章。

  6.滨海未来城二区 地块N(1#楼、2#楼)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福龙;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温成坚。

  7.守正智园:1#~3#、5#~10#楼项目,施工单位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夏威;监理单位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监陈义云。

  (二)对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附件2):

  房建工程

  1.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施工单位坤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发贤;监理单位福建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叶竹芝。

  2.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弓准库;监理单位福建省路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刘锐秋。

  3.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明松;监理单位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刘家祥。

  4.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伟;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温成坚。

  5.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枝春;监理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任国豪。

  市政工程

  1.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河;监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郭世拯。

  (三)对存在严重质量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附件3):

  1.天徵大数据产业实验中心1#楼、2#楼、3#楼、4#楼、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鑫。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对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榕建质安〔2021〕71号)文件要求,强化落实“隐患当事故处理”理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海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重大危险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滨海质安〔2019〕2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三)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控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福州市城市扬尘监控平台”的通知》(榕建质安〔2021〕88号)文件要求,落实扬尘在线监测平台的接入、数据上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扬尘状况。

  (四)做好台风、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正值汛期和台风、高温天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高温作业安全要求和防暑降温措施,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落实好塔吊防台风措施,台风期间严禁塔吊作业;做好防台风防汛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方面将加强房屋建筑室外工程质量管控情况检查;安全方面将加强防台风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文明施工方面将加强扬尘监控平台接入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检查。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扬尘防控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将严厉查处曝光。

关于福州滨海新城2021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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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继续贯彻落实福州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重要决策部署,提升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结合“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自2021年4月8日至6月23日,在滨海新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88个,其中房建项目78个,市政项目10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102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8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941.55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771.90分;因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检验批评定不满足设计要求立案处罚1起。

  质量方面。现场回弹抽测159个混凝土构件,其中153个构件回弹推定值合格,6个构件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后经取芯验证符合设计要求;抽测钢筋原材101组,全部合格;抽测钢筋连接接头12组,其中11组合格,1组钢筋机械连接抗拉强度不合格,后经双倍取样复检合格;抽测市政道路基层及面层厚度3组(9处),路基、基层及面层(含台背、井周回填)压实度8组(24处),全部合格;抽测CFG桩(低应变检测)18根,其中15根合格(I、II类桩),3根为III类桩,后经钻芯法验证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方面。结合“双随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97次,其中,检查建筑起重机械90台(塔吊54台,施工升降机36台),共发现安全隐患428条。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如: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2#(扩建)、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项目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主要状况不了解;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棋山花园(福州临空经济区安置房二期)、新城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屿中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项目部分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但未在“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项目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如: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部分进场材料未按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报审。

  (3)部分项目施工程序不符合要求。如: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就开始施工;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项目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守正智园和明月轩项目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到场参加;福州市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福建新方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分部工程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六期项目钢筋隐蔽验收记录签字不齐全;华讯亚太国际孵化基地一期产业项目11#-13#、15#-20#及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单所列问题未改正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进场材料报审表项目经理签字由他人代签。

  (4)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如: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部未开展5月份自查;贝瑞基因数字生命产业园医院项目施工单位未开展上一季度自查;福州源晟塑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或视频材料。

  (5)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如: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明月轩、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深基坑工程,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危大模板工程,福港商务中心项目附着式爬升脚手架,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一期)项目第1标段、天徵大数据产业实验中心项目吊篮工程,施工前未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

  (6)个别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如:均和云谷A地块项目模板班组多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项目个别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非本人签名。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及地下室、福州长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切片项目工地存在不稳定高边坡,监理单位未按工程特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海玥公馆项目总监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监理单位将不合格钢管给予进场签认;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2#(扩建)、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项目,总监对施工现场主要状况不了解,水泵房基坑开挖支护工程无施工图纸及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已施工,监理单位未予以制止;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中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1#楼、2#楼)项目地下室梁柱混凝土未按照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浇筑,监理单位未予以制止;守正智园1#~3#、5#~10#楼项目外脚手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滨海未来城(一期)项目所使用的外墙腻子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现场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主体结构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竖向主要受力构件没有配置两套及以上模板;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B2#楼部分框架柱出现孔洞、蜂窝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工程部分墙柱存在外观质量缺陷擅自修补现象;福州市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实测实量现场标示;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项目部分梯板厚度不足;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B6#楼部分框架柱上下错位超过规范要求。

  (2)部分项目的钢筋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省三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宿舍楼屋面部分梁柱节点加密箍筋个数不足;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2#楼地下室部分剪力墙钢筋位置偏差超过规范要求,部分框架柱钢筋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3)部分项目砌体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福建精通置业有限公司大东湖海洋温泉度假村项目部分楼层外墙均存在透明缝、瞎缝现象;福建功誉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4#楼电梯井周边构造柱上端钢筋未预埋,部分填充墙后置拉结钢筋数量不足;福建省三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宿舍楼部分填充墙未按要求设置构造柱。

  3.装饰装修工程

  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天俊·尊品项目地下室局部存在渗水现象,部分外墙饰面材料与设计不符;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卫生间防水材料与设计不符,施工单位未提供阻燃胶合板、空调绝热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东台港光明城3#楼部分墙体内保温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部分栏杆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幕墙四性检测;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1#(A)车间一层外窗采用单层钢化玻璃,与设计采用中空玻璃的要求不符,且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验;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屋面层部分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滨海未来城(一期)项目所使用的外墙腻子未提供产品进场报验单,且产品质保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不符合要求。

  4.安装工程

  部分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东台港光明城项目地下室排烟机房内柔性短管未采用不燃材料;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项目部分吊顶塑料护套线未进行穿管保护,部分风管未设保护套管;首祉中心小学垅下小学综合教学楼室内排水管未按设计要求采用加厚型PVC管。

  5.消防工程

  部分项目消防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经济创意园A-1-1车间室外消防水泵进水管处偏心大小头未按顶平接方式安装,屋面试验消火栓管道最高处未设置排气阀;东湖路公交首末站项目屋面高位消防水箱就地水位显示装置未设置刻度标尺;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1#车间(一期)工程项目油箱通气管未安装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上违规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室外消火栓。

  6.道路工程

  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西CBD区域横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福州滨海新城屿中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漳江河周边支路网工程(第I标段)项目检查井上下爬架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混凝土基座、现浇混凝土检查井顶板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三)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支护工程

  (1)部分项目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水泵房基坑开挖无设计图纸和专项施工方案;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基坑开挖坡率不满足设计要求;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项目基坑开挖未按要求进行基坑施工监测;福州滨海新城新城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 、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一期北区项目,未按设计要求在坑顶或坑底采取有效截排水措施。

  (2)个别项目边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福州长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切片项目工地存在危及作业安全的不稳定高边坡,未采取支护等技术措施就进入工程项目实体施工。

  2.脚手架工程

  (1)个别项目脚手架钢管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如: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

  (2)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未按要求从2层楼面悬挑搭设,悬挑架型钢外端未设置钢丝绳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卸料平台违规采用钢管搭设,并与外脚手架相连;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等项目,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未设置连墙件;大东海新天地A地块、大东海新天地D地块等项目,脚手架拆除过程中提前拆除连墙件;守正智园项目脚手架拆除过程中违规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再拆架体。

  3.模板支撑体系

  (1)个别项目模板支架钢管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

  (2)部分项目现场模板工程未严格按方案实施。如: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地下室梁、柱混凝土同时浇筑,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竖向砼结构强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浇筑水平砼结构”;福建米家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福建省三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现场部分模板支架形式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

  (3)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如: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地下室梁高大模板支撑立杆少设一道;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福建宝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厂房、滨海新城文武砂卫生院、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等项目,模板支架搭设存在剪刀撑或水平拉杆设置不足、立柱自由端或顶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规范要求等问题。

  4.机械设备及吊装作业

  (1)部分项目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如:冠坤·滨海壹号项目塔吊主钢丝绳排列紊乱且多处变形,塔吊回转限位失效;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项目塔吊现场吊装作业不规范,主钢丝绳排线紊乱且多处变形,主卷扬减速器机油乳化变质;大东海新天地A地块项目塔吊驾驶室操纵杆零位保护失效,载人小车连接螺栓安装不到位;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项目塔吊小车钢丝绳磨损严重,主卷扬刹车片磨损严重,相序保护器失效,擅自采用非原厂附墙装置;均和云谷A地块项目塔吊主卷扬钢丝绳一处滑轮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塔吊回转下支座和过渡节连接螺栓松动一处。

  (2)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市长乐区亚峰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升降机右梯笼超载控制装置失效,左梯笼出料门机械联锁失效;福州滨海新城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升降机个别标准节齿条松动。

  (3)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未及时安装或未投入使用。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及以上尚未安装施工升降机或未投入使用。

  5.施工临时用电

  部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福建省长乐市恒华石化有限公司机修车间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项目外电防护搭设和方案不符;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贝瑞基因数字生命产业园医院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末级箱配备不足。

  6.临边安全防护

  部分项目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如: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福州市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电梯井口未设置临边安全防护;冠坤·滨海壹号项目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福州空港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二期)项目外架内侧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福州滨海新城漳江河周边支路网工程(第I标段)、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个别窨井洞口无防护。

  7.施工消防安全

  部分项目施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到位。如:天俊·尊品项目地下室材料加工区、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项目钢筋加工场、福州滨海新城漳江河周边支路网工程(第I标段)项目现场临时用房未配备灭火器。

  8.文明施工

  个别项目场容场貌较差。如: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项目施工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宿舍楼项目施工出入口洗车台不可用,且未配备洗车设备。

  三、通报批评

  (一)对以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问题详附件1):

  1.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拓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钦;监理单位福州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星。

  2.福州长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切片项目1#综合楼、2#厂房、3#厂房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海田建安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道武;监理单位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总监余少洪。

  3.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施工单位坤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发贤;监理单位福建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叶竹芝。

  4.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明松;监理单位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刘家祥。

  5.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2#(扩建)、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展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杰;监理单位福建泽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朱德章。

  6.滨海未来城二区 地块N(1#楼、2#楼)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福龙;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温成坚。

  7.守正智园:1#~3#、5#~10#楼项目,施工单位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夏威;监理单位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监陈义云。

  (二)对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附件2):

  房建工程

  1.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施工单位坤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发贤;监理单位福建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叶竹芝。

  2.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研发楼(一、二、七、八楼)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弓准库;监理单位福建省路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刘锐秋。

  3.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明松;监理单位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刘家祥。

  4.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伟;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温成坚。

  5.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消防站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枝春;监理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任国豪。

  市政工程

  1.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河;监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郭世拯。

  (三)对存在严重质量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附件3):

  1.天徵大数据产业实验中心1#楼、2#楼、3#楼、4#楼、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鑫。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对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榕建质安〔2021〕71号)文件要求,强化落实“隐患当事故处理”理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海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重大危险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滨海质安〔2019〕2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三)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控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福州市城市扬尘监控平台”的通知》(榕建质安〔2021〕88号)文件要求,落实扬尘在线监测平台的接入、数据上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扬尘状况。

  (四)做好台风、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正值汛期和台风、高温天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高温作业安全要求和防暑降温措施,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落实好塔吊防台风措施,台风期间严禁塔吊作业;做好防台风防汛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方面将加强房屋建筑室外工程质量管控情况检查;安全方面将加强防台风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文明施工方面将加强扬尘监控平台接入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检查。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扬尘防控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将严厉查处曝光。

关于福州滨海新城2021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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