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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1110亩,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2期)开发方案公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07.1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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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一期位于潘渡镇世纪金源大道西侧,可使用建筑面积为7.5万平方米,作为入驻企业过渡和孵化使用,目前已引进注册企业28家。二期位于贵安廷洋坂南侧,未来将成为连江县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的集中区,推动贵安乃至福州经济的发展。
标签:   征地  软件园  贵安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7月16日,连江县政府官网发布“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潘渡镇坡西村

  二、用地面积:74.0172公顷 (约1110.258亩)

  三、用地范围:北至敖江支流,南以坡西村居民点为界,东到江滨路,西以现状山体为界。

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  项目背景

福州市作为首个“中国软件特色名城”,而福州软件园是福州市政府整合中小型软件企业,促进本地软件业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所采取的重大举措,通过“一园多区”发展模式,将全方位推动软件产业加快发展,助力“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地处福州市北翼重要增长级,作为“一园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园区建设,对于实现差异化协同发展、培育产业新兴动能、融入数字福州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于2018年9月在贵安挂牌成立,连江分园充分利用已有产业资源和市场优势,积极做好园区一期过渡及二期的规划建设工作,载体环境不断完善。一期位于潘渡镇世纪金源大道西侧,可使用建筑面积为7.5万平方米,作为入驻企业过渡和孵化使用,目前已引进注册企业28家。二期位于贵安廷洋坂南侧,未来将成为连江县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的集中区,推动贵安乃至福州经济的发展。

二、  基本概况

 (一)  成片开发位置

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位于连江县潘渡镇西部,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贵安片区。


(二)  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具体四至范围为:北至敖江支流,南以坡西村居民点为界,东到江滨路,西以现状山体为界。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74.0172公顷。

(三)  土地 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74.0172公顷,其中农用地 72.1103公顷(耕地21.9628公顷),建设用地 1.6095公顷,未利用地 0.2974公顷。

( 四)  土地 权属情况

本方案涉及潘渡镇坡西村,共1个乡镇1个村庄,涉及国有公路1个国有单位。

( 五)  实施 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实施周期为3年(2021年至 2023年)。

三、  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  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74.0172公顷,主要为7个一级类用途(9个二级类),具体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等用途。其中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6.0758 公顷,完善生活配套,实现职住平衡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面积 4.3457 公顷,实现商业商务办公功能;工矿用地(工业用地)面积22.6686 公顷,实现创智、研发高端产业聚集发展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8.9453 公顷,城镇路网通达功能、公交站点及社会停车功能;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环卫用地)面积0.7074公顷,实现燃气供应及垃圾转运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面积20.9205公顷,城镇道路沿线生态景观及公园游憩功能;陆地水域(河流水面)面积0.3539 公顷,防洪排涝及生态景观功能。

(二)  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等,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关于成片开发用地用途属于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四、  实施计划

(一)  拟 建项目及开发时序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59.439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2023年,3年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14.3072顷,完成比例24.07%;2022年实施面积 28.9382公顷,完成比例48.69%;2023年实施面积 16.1939公顷,完成比例27.24%。

(二)  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措施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17〕22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 号)等规定予以实施。连江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五、  合规性分析

 (一)  国土空间规划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同时,连江县人民政府承诺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1.  《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连江县定位为福州北翼新兴中心城市,强调建设海陆空全方位对外互联互通通道,与福州中心城区公交化通勤,发挥区位与通道优势,建设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推动发展数字产业。依托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等载体、依托福建商学院等院校的人才资源,在软件园建立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建设智慧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培育创意产业,建设连江数据资源中心。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功能定位为海峡西岸对台产业合作示范基地、连江现代智慧产业先行区、生态与现代创意制造产业融合共生地产城融合品质示范区,有利于连江县发展数字产业,符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相关发展要求。

(三)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 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 内容。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成片开发范围内涉及二级和三级省级公益林地15.8955公顷。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省政府认为确需调整生态公益林的,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同时,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文件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专用章”。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闽发改重综〔2020〕89号),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项目已列入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项目名单,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项目范围内,符合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的相关条件,待办理相关生态公益林使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后方可开发建设。

六、  结论

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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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7月16日,连江县政府官网发布“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潘渡镇坡西村

  二、用地面积:74.0172公顷 (约1110.258亩)

  三、用地范围:北至敖江支流,南以坡西村居民点为界,东到江滨路,西以现状山体为界。

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  项目背景

福州市作为首个“中国软件特色名城”,而福州软件园是福州市政府整合中小型软件企业,促进本地软件业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所采取的重大举措,通过“一园多区”发展模式,将全方位推动软件产业加快发展,助力“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地处福州市北翼重要增长级,作为“一园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园区建设,对于实现差异化协同发展、培育产业新兴动能、融入数字福州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于2018年9月在贵安挂牌成立,连江分园充分利用已有产业资源和市场优势,积极做好园区一期过渡及二期的规划建设工作,载体环境不断完善。一期位于潘渡镇世纪金源大道西侧,可使用建筑面积为7.5万平方米,作为入驻企业过渡和孵化使用,目前已引进注册企业28家。二期位于贵安廷洋坂南侧,未来将成为连江县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的集中区,推动贵安乃至福州经济的发展。

二、  基本概况

 (一)  成片开发位置

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二期)片区位于连江县潘渡镇西部,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贵安片区。


(二)  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具体四至范围为:北至敖江支流,南以坡西村居民点为界,东到江滨路,西以现状山体为界。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74.0172公顷。

(三)  土地 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74.0172公顷,其中农用地 72.1103公顷(耕地21.9628公顷),建设用地 1.6095公顷,未利用地 0.2974公顷。

( 四)  土地 权属情况

本方案涉及潘渡镇坡西村,共1个乡镇1个村庄,涉及国有公路1个国有单位。

( 五)  实施 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实施周期为3年(2021年至 2023年)。

三、  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  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74.0172公顷,主要为7个一级类用途(9个二级类),具体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等用途。其中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6.0758 公顷,完善生活配套,实现职住平衡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面积 4.3457 公顷,实现商业商务办公功能;工矿用地(工业用地)面积22.6686 公顷,实现创智、研发高端产业聚集发展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8.9453 公顷,城镇路网通达功能、公交站点及社会停车功能;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环卫用地)面积0.7074公顷,实现燃气供应及垃圾转运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面积20.9205公顷,城镇道路沿线生态景观及公园游憩功能;陆地水域(河流水面)面积0.3539 公顷,防洪排涝及生态景观功能。

(二)  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等,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关于成片开发用地用途属于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四、  实施计划

(一)  拟 建项目及开发时序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59.439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2023年,3年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14.3072顷,完成比例24.07%;2022年实施面积 28.9382公顷,完成比例48.69%;2023年实施面积 16.1939公顷,完成比例27.24%。

(二)  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措施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17〕22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 号)等规定予以实施。连江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五、  合规性分析

 (一)  国土空间规划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同时,连江县人民政府承诺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1.  《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连江县定位为福州北翼新兴中心城市,强调建设海陆空全方位对外互联互通通道,与福州中心城区公交化通勤,发挥区位与通道优势,建设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推动发展数字产业。依托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等载体、依托福建商学院等院校的人才资源,在软件园建立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建设智慧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培育创意产业,建设连江数据资源中心。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功能定位为海峡西岸对台产业合作示范基地、连江现代智慧产业先行区、生态与现代创意制造产业融合共生地产城融合品质示范区,有利于连江县发展数字产业,符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相关发展要求。

(三)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 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 内容。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成片开发范围内涉及二级和三级省级公益林地15.8955公顷。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省政府认为确需调整生态公益林的,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同时,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文件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专用章”。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闽发改重综〔2020〕89号),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项目已列入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项目名单,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项目范围内,符合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的相关条件,待办理相关生态公益林使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后方可开发建设。

六、  结论

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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