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1年7月6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先后发布三条“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分别为 仓征启公告〔2021〕31、32和32号。
公告内容显示,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劳动路(补选址)项目、齐安片区配套路网项目和福州市世茂福晟江山府西侧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三个项目总征地面积1.1401公顷(17.1015亩),以上道路的建设,将大大完善区域路网,提升片区交通出行效率,对于周边楼盘项目是一大利好消息。
一、劳动路(补选址)项目
劳动路(补选址)项目拟征地面积0.0201公顷(折合0.3015亩);征地范围东至劳动者公园;西至旭辉江山云出;南至劳动路(在建);北至冠浦路。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建新镇江边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由仓山区建新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齐安片区配套路网项目
齐安片区配套路网项目,拟征地面积0.6542公顷(9.813亩);征地范围东至融侨悦公馆; 西至齐安中学;南至齐安山公园;北至水晶榕著。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盖山镇黎升村、齐安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城市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由仓山区盖山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世茂福晟江山府西侧道路工程项目
福州市世茂福晟江山府西侧道路工程项目,拟征地面积:0.4658公顷(6.987亩);征地范围:东至世茂福晟江山府;西至西山;南至阵坂村;北至滨江丽景临江园。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建新镇阵坂村。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城市道路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由仓山区建新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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