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1062202585
诉求标题: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诉求内容:咨询一下,我有一套100平方米房产,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女儿或我爱人名字可以吗?如可以加一个名字要花多少钱?谢谢!!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已电话联系诉求人,该房产是其20年前购买的商品房,女儿已婚,女儿家庭名下无房产。
一、您可以通过结婚变更增加配偶名字。
所需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或产权证(若有土地证需提供)。
结婚变更免征税。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个共有产权人加收10元证书工本费。
二、您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转让部分份额给女儿。
买卖方式:您的房产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作为买方需符合限购政策。
限购政策: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16]186号)中,对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制定了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买卖方式所需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或产权证(若有土地证需一并提供)、买方若欲申请契税优惠,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出生证。
转移方:出售满5年家庭唯一住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承受方:购买家庭唯一住宅契税1.5%;家庭第二套住宅契税2%。
赠与方式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或产权证(若有土地证需一并提供)、能证明双方关系的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能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转移方免征税,承受方需缴纳3%契税。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单独发证的车位或附属间80元/件,其他非住宅550元/件;每增加一个共有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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