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24日,马尾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2021年第0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1〕301号)批准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马尾区 2020 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同意征收。
征收(用)土地位置及面积:具体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宗地图(张贴公告附图),项目征收(用)的土地面积详见汇总表:
据悉,本次征收的地块位于马尾区琅岐镇,涉及劳丰村、劳光村、乐村村、吴庄村、争丰村。合计5.4784公顷(82.176亩)
建设用地单位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用于建设琅岐城区道路(小康路)道路工程、琅岐管委会东侧道路工程、福州市琅岐商业街改造、通和路-雁行江主干道连接线道路工程。
涉及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征收补偿,由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具体房屋补偿方案另行发布。
涉及上述征收(用)范围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土地权利证书将直接予以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登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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