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26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信息公示工作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45号)第九条“分户验收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开展住宅分户验收信息公示工作。
2、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终止执行《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的通知》(榕建质安[2017]211号)中“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报备时,应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信息提交到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15天”的规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不再受理住宅工程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分户验收信息公示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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