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30日,福州闽侯县人民政府官网连续发布三条“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先后征收大湖乡30.45亩、64.47亩和52.66亩地块,用于商服用地项目,地块分别位于大湖乡兰田村、雪峰村和大池村,总面积达150.58亩!
今年闽侯提出整合西北部协同发展区大湖、洋里、廷坪、小箬4个乡镇,建设雪峰山城。根据规划,雪峰山城建设分七大板块:雪峰山城、雪峰寺、酒店区、寺前区、服务次中心、七彩田园、兰田度假村。将雪峰山城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文化旅游胜地。

其中,雪峰山城一期规划区位于大湖乡西北部,雪峰村与兰田村、大池村交界处。规划范围北抵雪峰山、东至雪峰中桥旁山坳,西、南至文武雪峰农场,总面积约80.00公顷。
本次闽侯征地的大湖乡三幅地块,均位于雪峰山城规划区范围之内。这也意味着,“雪峰山城”的土地报批、收储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以下为三次征地的详细情况:
一、大湖乡兰田村30.45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大湖乡30.45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征地面积:2.0301公顷。
2、征地范围: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大湖乡兰田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商服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大湖乡雪峰村30.45亩商服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
拟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由县政府授权委托大湖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二、大湖乡雪峰村67.47亩收储商服用地项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大湖乡67.47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征地面积:4.4979公顷。
2、征地范围: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大湖乡雪峰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商服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67.47亩商服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
拟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由县政府授权委托大湖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大湖乡大池村52.66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大湖乡52.66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1、征地面积:3.5108公顷。
2、征地范围: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大湖乡大池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商服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52.66亩商服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
拟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由县政府授权委托大湖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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