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16日,《厦门市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布。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集中打击炒房等市场乱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遏制房价和租金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在厦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由厦门市住房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进行。
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二手房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机构、个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公证代理囤积房源,规避交易税费等炒房行为,以及发布不实房源价格、宣传“学区房”等违法违规炒作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包括:
(一)通过囤积房源或垄断房源,抬高房价、房租。
(二)通过“协议代持”“全权委托公证”“利用平台吸收会员众筹”等方式进行炒房。
(三)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消费贷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等资金进行炒房。
(四)通过隐瞒交易真实情况规避房屋税费进行炒房。
(五)通过隐瞒事实或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涉房公证进行炒房。
(六)通过发布不实房源信息或虚构实际成交价格等方式,哄抬房价。
(七)通过制造、散布虚假信息,或利用“学区房”“拆迁房”等概念炒作,哄抬房价,推动房价过高上涨。
(八)通过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
(九)通过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十)通过各类平台、自媒体及其它线上线下渠道,培训炒房,发布背离“房住不炒”定位的信息,捏造、散布不实消息,制造购房恐慌情绪。
此外,专项行动中将建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单位应选派有办案经验的骨干人员参与案件查处,依法对炒房线索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进行调查,对投机炒房人员和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涉嫌经济犯罪、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其中,住房部门对骗取购房资格,违规交易、违规经纪等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广告、合同、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对违规办理涉及房屋公证的行为进行查处;税务部门对涉嫌偷税等税收违法案件进行查处;金融监管部门对违规使用信贷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本次专项行动由市住房局牵头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下设4个小组。专项行动时间为期9个月,按准备部署(2021年4月中旬)、集中打击(2021年4月中旬至11月底)、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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