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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房价+控地价!闽侯4月29日拍卖两幅商住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04.0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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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次出让的为宗地2021-03号、04号地块,分别位于上街镇和竹岐乡。两幅地块均为商住用地,总面积106,457平米(159.68亩)。两宗地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其中,03号地价起始价为95000万元,最高限价125300万元。04号地块超始价为50000万元,最高限价74000万元。两幅地块的总起始价为145000万元,总限价为199300万元。
标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9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其中,2021-03号定于上午9:30进行;2021-04号地块定于上午10:00进行。.拍卖地点位于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出让的为宗地2021-03号、04号地块,分别位于上街镇和竹岐乡。两幅地块均为商住用地,总面积106,457平米(159.68亩)。

  两宗地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其中,03号地价起始价为95000万元,最高限价125300万元。04号地块超始价为50000万元,最高限价74000万元。两幅地块的总起始价为145000万元,总限价为199300万元。

以下为两幅地块基本情况:

一、宗地2021-03号:位于上街镇,面积90.04亩

  宗地2021-03号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上街社区,实用地面积73.39亩(48927平方米),中部区间道路面积7.35亩(4899平方米,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公共绿地面积9.3亩(6202平方米,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建筑用地面积73.39亩(48927平方米),其中区间道路以南地块(以下简称南地块)建筑用地面积为38.65亩(25767平方米),区间道路以北地块(以下简称北地块)建筑用地面积为34.74亩(2316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地块位置图(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本宗地南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51307平方米,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北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57800平方米,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98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沿地块中部区间规划道路集中布置。

  根据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数据,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8943元/平方米

地块鸟瞰图(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

  地块面积60028平米(90.04亩),实用地面积73.39亩;容积率:1.0-2.23;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80米,其中南地块建筑小于60米;土地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38000万元,起拍价95000万元,海西房产网按照实用地面积73.39亩,容积率上限2.23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8707.03元/㎡。若以项目最高限价125300万元计算,楼面价为11484.11元/㎡。

  本宗地沿西北侧侯官大道应退让2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闽侯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带用地及地上物不予赔偿。本宗地中部应按规划要求留出区间道路建设用地(长约150米,宽32米,具体以出让红线为准),区间道路由受让人负责出资,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建成后作为市政道路对外开放使用,不得围、堵,具体设计方案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并经闽侯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实施。

  根据上街镇政府要求,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按9421元/平方米予以回购本宗地产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应沿地块中部区间规划道路两侧集中布置,回购房产从项目交地之日起33个月内(33个日历月)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给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

二、宗地2021-03号:69.64亩竹岐地块

  宗地2021-04号位于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实用地面积60.38亩(40255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9.26亩(6174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92586平方米,计容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相对集中布置主要出入口。

榕东村地块位置(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

  地块面积46429平米(69.64亩);容积率:2.0-2.3;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21米至80米;土地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0000万元,起拍价50000万元,海西房产网按照实用地面积60.38亩(40255平方米),容积率上限2.3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5400.35元/㎡。若以最高限价74000万元计算,该地块楼面价为7992.52元/㎡。

  根据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数据,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4418元/平方米。

本  宗地沿地块西侧应退让20米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本宗地规划总平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绿化带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均不予赔偿。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

  2.拍卖竞价方式:上述两宗地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价(宗地2021-03号最高限价125300万元,宗地2021-04号最高限价74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受让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受让人。

  3.上述宗地受让人必须依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微调,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于2021年5月27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于2021年7月11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5.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2021-03号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2021年9月11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宗地受让人应在2022年6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4年6月11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2021-04号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1年8月11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宗地受让人应在2022年5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4年5月11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宗地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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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9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其中,2021-03号定于上午9:30进行;2021-04号地块定于上午10:00进行。.拍卖地点位于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次出让的为宗地2021-03号、04号地块,分别位于上街镇和竹岐乡。两幅地块均为商住用地,总面积106,457平米(159.68亩)。

  两宗地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其中,03号地价起始价为95000万元,最高限价125300万元。04号地块超始价为50000万元,最高限价74000万元。两幅地块的总起始价为145000万元,总限价为199300万元。

以下为两幅地块基本情况:

一、宗地2021-03号:位于上街镇,面积90.04亩

  宗地2021-03号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上街社区,实用地面积73.39亩(48927平方米),中部区间道路面积7.35亩(4899平方米,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公共绿地面积9.3亩(6202平方米,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建筑用地面积73.39亩(48927平方米),其中区间道路以南地块(以下简称南地块)建筑用地面积为38.65亩(25767平方米),区间道路以北地块(以下简称北地块)建筑用地面积为34.74亩(2316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地块位置图(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本宗地南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51307平方米,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北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57800平方米,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98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沿地块中部区间规划道路集中布置。

  根据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数据,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8943元/平方米

地块鸟瞰图(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

  地块面积60028平米(90.04亩),实用地面积73.39亩;容积率:1.0-2.23;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80米,其中南地块建筑小于60米;土地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38000万元,起拍价95000万元,海西房产网按照实用地面积73.39亩,容积率上限2.23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8707.03元/㎡。若以项目最高限价125300万元计算,楼面价为11484.11元/㎡。

  本宗地沿西北侧侯官大道应退让2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闽侯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带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带用地及地上物不予赔偿。本宗地中部应按规划要求留出区间道路建设用地(长约150米,宽32米,具体以出让红线为准),区间道路由受让人负责出资,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建成后作为市政道路对外开放使用,不得围、堵,具体设计方案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并经闽侯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实施。

  根据上街镇政府要求,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按9421元/平方米予以回购本宗地产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应沿地块中部区间规划道路两侧集中布置,回购房产从项目交地之日起33个月内(33个日历月)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给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

二、宗地2021-03号:69.64亩竹岐地块

  宗地2021-04号位于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实用地面积60.38亩(40255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9.26亩(6174平方米,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本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92586平方米,计容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690平方米。本宗地商业应相对集中布置主要出入口。

榕东村地块位置(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

  地块面积46429平米(69.64亩);容积率:2.0-2.3;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21米至80米;土地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0000万元,起拍价50000万元,海西房产网按照实用地面积60.38亩(40255平方米),容积率上限2.3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5400.35元/㎡。若以最高限价74000万元计算,该地块楼面价为7992.52元/㎡。

  根据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数据,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4418元/平方米。

本  宗地沿地块西侧应退让20米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要求受让人在上报本宗地规划总平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绿化带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均不予赔偿。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

  2.拍卖竞价方式:上述两宗地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价(宗地2021-03号最高限价125300万元,宗地2021-04号最高限价74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受让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受让人。

  3.上述宗地受让人必须依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微调,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于2021年5月27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于2021年7月11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5.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2021-03号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2021年9月11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宗地受让人应在2022年6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4年6月11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2021-04号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1年8月11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宗地受让人应在2022年5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4年5月11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宗地开工、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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