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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FZ21040601008 诉求标题:请问现在住宅性质的房子,也就是商品房可以用来办理营业执照吗?就是营业地址 诉求内容:办理营业执照问题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意见 诉求件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14〕172号)规定,城区内的住宅不能作为经营场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