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1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两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11号、12号),将征收位于螺洲板块52.13亩集体土地,用途为娱乐康体、社会福利用地。
以下是详细征地信息:
一、仓征启公告〔2021〕11号拟征地1.821公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螺江东路北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本次征收1.821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社会福利用地,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地范围:东至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北区;西至南台路;南至螺江东路;北至螺洲四支河。
相关部门拟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由仓山区螺洲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仓征启公告〔2021〕12号拟征地1.6547公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环岛路与螺洲路交叉口西北侧收储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本次征收1.6547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娱乐康体用地,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地范围:东至螺洲街;西至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北区;南至螺江东路;北至螺洲四支河。
相关部门拟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由仓山区螺洲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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