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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泰、平潭供地计划公布!合计新增宅地661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1.04.0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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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31日,4月2日,福州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相继公布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两地合计计划2021年供应住宅用地661.05亩。其中,2021年度永泰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07公顷,平潭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20公顷
标签:   供地计划  永泰  平潭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31日,4月2日,福州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相继公布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两地合计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61.05亩。

  以下是福州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详细供地计划。

  一、2021年度永泰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07公顷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31日,永泰县官网发布“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1、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永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单位:公顷)

  2021年度永泰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07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1.66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1.66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2.41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2.41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

  2、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永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主要分布在樟城镇1宗4.53公顷,城峰镇4宗12.15公顷,清凉镇1宗4.98公顷,葛岭镇1宗2.41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3、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一)凡是被列为县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三)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切实加强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规划编制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保全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二、2021年平潭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20公顷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官网公布“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积极落实区管委会关于统筹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实验区国土空间规划及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1、供应总量

  2021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21公顷,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供应。

  2、计划分解

  2021年全区各类用地计划为:商服用地1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5公顷,特殊用地1公顷。

  3、土地供应导向

  坚持以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为前提,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围绕实验区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构建中心城区、次中心区、工业园区(集中区)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综合考虑全区城市发展重点及全域平衡发展,合理安排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

  (1)、住房用地方面

  坚持“房住不炒”、“住有所居”定位,统筹考虑实验区住房增量与存量、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等各项政策,保持供给略大于需求的原则,优先将新增住房建设指标,投向重点开发建设区、轨道交通沿线等空间,统筹兼顾各组团规划居住用地规模余量,落实城市发展战略,优先投放与城市发展方向契合的住房用地。根据全区发展重点,充分考虑城乡统筹,突出重点供地区域,积极引导市场关注。倡导应保尽保供地,2021年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目标为20公顷。

  (2)、产业用地方面

  2021年,实验区在引导全区自身存量土地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基础上,加大全区产业用地供应规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优先支持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及其相关项目产业用地需求。禁止不符合国家政策及平潭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2021年计划供应商服、工矿仓储用地20公顷。

  (3)、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方面

  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镇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完善全区交通网络体系,落实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以保障和发展民生项目为出发点,优先安排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用地计划80公顷。

  4、保障措施

  (1)、完善政府调控职能,严格供应计划公开

  加大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职能。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实施后,各部门协同配合,提高服务效率。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跟踪服务,保障供应,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土地有效供应,积极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有限引导市场合理需求。

  (2)、加强计划控制引导,实施有序规范供地

  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规范有序供应土地。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而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经集体研究确定后,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重新公布实施。

  (3)、强化计划有效落实,做好土地供应监管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依法批准后,应及时上传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计划依法调整后也需要重新公开。坚持做好经常性、多样化的计划宣传,对计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识。全区土地供应数据全部纳入监测监管系统,通过实行土地出让合同统一网上填报及审核机制,对全区土地供应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土地市场秩序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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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31日,4月2日,福州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相继公布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两地合计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61.05亩。

  以下是福州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详细供地计划。

  一、2021年度永泰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07公顷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31日,永泰县官网发布“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1、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永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单位:公顷)

  2021年度永泰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07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1.66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1.66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2.41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2.41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

  2、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永泰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主要分布在樟城镇1宗4.53公顷,城峰镇4宗12.15公顷,清凉镇1宗4.98公顷,葛岭镇1宗2.41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3、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一)凡是被列为县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三)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切实加强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规划编制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保全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二、2021年平潭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20公顷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官网公布“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积极落实区管委会关于统筹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实验区国土空间规划及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1、供应总量

  2021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21公顷,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供应。

  2、计划分解

  2021年全区各类用地计划为:商服用地1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5公顷,特殊用地1公顷。

  3、土地供应导向

  坚持以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为前提,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围绕实验区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构建中心城区、次中心区、工业园区(集中区)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综合考虑全区城市发展重点及全域平衡发展,合理安排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

  (1)、住房用地方面

  坚持“房住不炒”、“住有所居”定位,统筹考虑实验区住房增量与存量、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等各项政策,保持供给略大于需求的原则,优先将新增住房建设指标,投向重点开发建设区、轨道交通沿线等空间,统筹兼顾各组团规划居住用地规模余量,落实城市发展战略,优先投放与城市发展方向契合的住房用地。根据全区发展重点,充分考虑城乡统筹,突出重点供地区域,积极引导市场关注。倡导应保尽保供地,2021年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目标为20公顷。

  (2)、产业用地方面

  2021年,实验区在引导全区自身存量土地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基础上,加大全区产业用地供应规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优先支持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及其相关项目产业用地需求。禁止不符合国家政策及平潭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2021年计划供应商服、工矿仓储用地20公顷。

  (3)、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方面

  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镇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完善全区交通网络体系,落实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以保障和发展民生项目为出发点,优先安排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用地计划80公顷。

  4、保障措施

  (1)、完善政府调控职能,严格供应计划公开

  加大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职能。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实施后,各部门协同配合,提高服务效率。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跟踪服务,保障供应,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土地有效供应,积极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有限引导市场合理需求。

  (2)、加强计划控制引导,实施有序规范供地

  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规范有序供应土地。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而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经集体研究确定后,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重新公布实施。

  (3)、强化计划有效落实,做好土地供应监管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依法批准后,应及时上传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计划依法调整后也需要重新公开。坚持做好经常性、多样化的计划宣传,对计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识。全区土地供应数据全部纳入监测监管系统,通过实行土地出让合同统一网上填报及审核机制,对全区土地供应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土地市场秩序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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