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30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骏耀商业广场(B地块)项目拟调整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福州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骏耀商业广场项目(B地块)位于仓山区上三路以南、南台大道西侧,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提出因项目施工方案深化,同时为统筹考虑项目停车需求,申请在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地下室、地下机动车布局及总平面图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一:原批总平面图
附件二: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三:原批地下室平面图
附件四:拟调整地下室平面图
(一)地下室结合实际建设需求扩大,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8185.86㎡变更为20743.95㎡,项目总建筑面积由88532.34㎡变更为91057.25㎡,地下机动车位由512个(含微型车位11个)变更为610个(含微型车位13个)
(二)总平面图中6#楼西侧山墙增加地下室出地面疏散楼梯及地下室进风井;7#楼西侧山墙外增加地下室排风井,东侧山墙外地下室排风井取消。建筑北侧的电井外增加地下室进风井;8#楼东侧山墙外增加地下室出地面疏散楼梯,地下室进风井形态调整,建筑北侧的电井外西侧增加地下室排风井。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相关规划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 gov.cn),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 4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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