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一直是强监管的“打击目标”,但时至今日,仍不乏铤而走险的违规者。甚至有观点认为,涉房贷款属于优质信贷资产,只要贷款人按时足额还款,对于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甚至是拓展个人综合金融业务都是有利的;而部分贷款人则认为,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虽然不合规定,但是属于借贷双方“两个人之间的事”,不会影响其他人或市场主体。
笔者认为,事实远非如此。
一方面,信贷资金进入楼市是有合规通道的,无论是对个人的按揭贷,还是对企业的开发贷,只有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以正常申请贷款。而政策指导或银行自行设定的门槛,实际上均是信贷的风险控制诉求在具体业务上的投射。
换句话说,违规流入楼市的信贷资金,实际上已经突破了防风险设置。而涉房贷款普遍时间较长,可能跨越不同特点的经济周期,风控设置是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以及保障贷款人不过度借贷的最基本门槛。尤其是在“诱导借贷”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强化风险认识更为重要。
另一方面,信贷资金在整体规模上是有上限的,它取决于货币政策导向、经济发展阶段性特点、储户的储蓄和投资习惯等等。
面对我国经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信贷资金更应该支持的是契合上述三个“新”所要求的产业、技术和市场等。而秉持房住不炒原则的楼市,更需要的是“稳”,而不是资金的简单涌入。而且,资金如果过度流向楼市,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很多领域内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的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可能就难以获得相应的支持其发展、甚至是生存的信贷资金。这最终影响的是实体经济的发展质量,是市场主体的稳健成长,是中国经济的基本盘。
因此,笔者认为,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绝不是“按时还款就行”,银行和贷款人有必要提升对于合规运作涉房贷款必要性的认知,促进信贷资金真正“尽责归位”。(证券日报 张 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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