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方案未征求小区居民及物业等单位的意见、个人自建房纳入改造、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施工扰民、片面追求景观效果……从昨日开始,我省各地老旧小区改造中,若出现上述问题,将被记录,影响相关部门的工作绩效考评及审计工作。
11日,海都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试行)》(下称清单)已经制定,并于近日正式发布,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市避免出现清单中的状况。
吸取哈尔滨教训出台负面清单
在今年2月,住建部对哈尔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哈尔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存在工程进度慢、征求意见不充分等问题。而哈尔滨市也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通报。
据我省住建厅相关部门介绍,《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试行)》出台,是为了深刻吸取哈尔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工作教训,全面落实省审计厅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计整改要求。
涉及五大方面关系考评和审计
海都记者了解到,该“清单”列出了5大类21种状况,全省各地住建部门要避免出现清单中的情况。省住建厅方面表示,该清单将作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绩效考评和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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