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11日,《福建日报》刊登一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联合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包莉莉(公民身份号码:330329198606113440)(下称“新债权人”)与蔡铭超于2020年12月11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20201200),蔡铭超决定将其享有的对厦门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权益以及相应的从权利、附属和派生权利[下称“标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0)厦经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强制执行案号:【2000】厦经执字第174号),及该债权项下房产抵押权益]转让给新债权人。现新债权人已付清《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转让价款,标的债权由新债权人完整、独立地享有。
新债权人与蔡铭超现将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请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应立即向债权受让方暨新债权人履行相关裁判文书、相关合同所确定或要求的偿付义务、担保责任或其他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因厦门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下落不明,特将上述债权转让情况以及债务催收通知以登报方式公告通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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