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编号:FZ21021800354
诉求标题:公积金
诉求内容:本人有意向在福建省内其他城市购房,但是目前的公积金是福州市直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转为省直公积金。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意见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您未留存任何联系方式,我们无法联系您核实具体情况。
一、依据您的诉求,您目前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变更工作单位,则不能将市直公积金转移至省直公积金。友情提醒您:根据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号。
二、若您有变更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待您市直公积金封存后,您或新单位经办可至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带账号转移手续,再由新单位经办为您办理账户启封即可使用。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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