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编号:FZ21012000427
诉求标题:直系亲属房产赠与
诉求内容:
我爱人(户口福州)的父亲(户口外地),计划户口落户福州,并计划在5区买房。购买后计划赠与的方式给予我爱人。
请问:
1、本人(户口外地)与爱人(户口福州)家庭购房指标用完,岳父购房后赠与我爱人是否可行,该种方式是否算直系亲属赠与。
2、赠与的交易成本是哪些。是否2年后税费更便宜。
3、是否受限购政策影响。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情况,回复如下:
1、岳父购房后赠与您爱人可行,该种方式算直系赠与。
2、直系赠与需按评估价缴纳3%契税。2年后税费是否更便宜,当下无从知晓。
3、直系赠与不受限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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