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0121901765
诉求标题:关于咨询购房首付问题
诉求内容:我在仓山区有一套房产,贷款已经结清,如果在高新区南屿镇再购买一套房产,请问贷款首付比例是按一套房付款还是按二套房付款?望答复。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回复:您好!已电话联系诉求人,购买高新区南屿镇房产需咨询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涉及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建议诉求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审批部门咨询。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我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您的诉求,若您家庭购买闽侯的住房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按照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来规定的:
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闽侯县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回复:您说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关于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如何交付,请咨询相关的售楼中心和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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