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编号:FZ20122202713
诉求标题:未满18岁是否可以在福州五城区内购买房产等相关问题
诉求内容:按福州市限购规定,福州市五城区户口家庭限购两套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住房。
1、7岁儿童是否具备购买新房资格,是否占用父母限购两套144㎡购房名额。
2、父母是否可以把名下房产转让给未成年儿童?是否存在税费或其他费用?
3、已成年个人转给父母是否存在税费或其它费用,税费是多少?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回复意见 您好,一、7岁儿童在符合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购买房产。因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其购买的房产也计入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内(即您所说的占用购买名额)。
二、父母的房产可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过户到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成年子女的房产也同样可以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过户到父母名下。
赠与所需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土地证(若有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买卖所需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土地证(若有需提供)。
集资房或房改房转让需转让方夫妻共同到场签字确认。受让方若要申请契税优惠或因限购须审核购房资格,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出生证。
如选择买卖方式,房产取得时间若在2017年3月29日之前,则不限售;若取得时间在2017年3月29日(含)之后,须符合限售政策才可转让。
限售政策:根据榕政办【2017】84号文件,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两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另,若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买方需须合限购政策。
限购政策:根据榕政办[2016]186号文: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① 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② 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③ 无法提供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144平方米以上住宅不限购。非住宅转让及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不受限售限购政策影响。如果您因限售限购无法用买卖方式过户,也可选择用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的方式过户。
三、赠与或买卖的费用包含不动产登记费和税费。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受赠方需缴纳房屋评估价3%的契税,出赠方暂免征税费(非住宅赠与赠与双方需各再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价在实际交易发生后,由税务系统评估得出,无法提前计算。买卖的税费与成交价、评估价、房屋面积、房屋取得年限等诸多因素有关,具体税率您可以登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查询。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