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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12月25日福州高新区拍卖一幅商住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0.12.2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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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2月25日上午,福州将先后拍卖一幅晋安区秀山村集体租赁房地块(宗地编号:JA2020-1号)、一幅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镇葛岐村商住用地(宗地编号 :榕高新2020-04号)。 以上两幅地块出让,均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标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根据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20]03号)”。12月25日上午,福州将先后拍卖一幅晋安区秀山村集体租赁房地块(宗地编号:JA2020-1号)、一幅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镇葛岐村商住用地(宗地编号 :榕高新2020-04号)。

    其中,晋安区JA2020-1号地块为租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15.63亩。采用招标方式,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不足三人,则转为采用“限地价,公开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00。

  位于闽侯南屿镇葛岐村的宗地榕高新2020-04号,为商住用地,土地面积77.87亩。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及结合“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

  以上两幅地块出让,均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海西房产网将全程图文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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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两幅地块介绍:

一、晋安出让15.63亩集体租赁房用地,起始价5010万元!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晋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新店镇秀山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委托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秀山村集体租赁房(宗地编号:JA2020-1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JA2020-1号地块位置图(来源:福州窗)

  本次出让采用招标方式,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不足三人,则转为采用“限地价,公开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最终摇中者为竞得人。

  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举行。

  本次出让的地块JA2020-1号,位于新店镇秀山村,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0418㎡(合15.63亩);容积率:1.0以上,2.4以下(含2.4);建筑密度:24%以下(含24%);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层数):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投标保证金1510万元,起始价即底价5010万元,最高限价652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

  1、投标人需提供的规划方案和运营方案要求:投标文件分报价标书、技术标书(规划设计方案)和商务标书(运营方案)进行评分。本次招标评分标准为:满分100分,其中报价标书60分、技术标书(规划设计方案)20分,商务标书(运营方案)20分。投标价低于起始价或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书。技术标书方案设计不符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标书的合格分为12分。

  土地价款扣减土地增值收益后,全额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邻里商业回购比例为9:1,租赁住房每10户配套2个车位,邻里商业每100平方米配套1.1个车位。回购(监管)协议由受让人与秀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招标(竞拍)结束后,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签订。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村集体和受让人共有,由受让人负责统一经营管理。

  2、租赁住房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装修成本(1500元/平方米)确认;邻里商业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确认;地下车位按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35平方米/个确认(合13.3万元)。

  3、秀山村按建设、备案、运营进度分三期向受让人支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基础工程达到标高±0的标准后支付50%购房款;第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确定具体房源后支付40%购房款;第三期,房源在房管部门租赁住房监管平台备案并试运营后支付10%购房款。

  4、该地块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当建筑限高小于等于50米时,开工后24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80米时,开工后30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80米时,开工后36个月内应竣工。装修时间: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装修。

  5、该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要求建设,以满足小户型租赁住房需求为主,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含公摊),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左右(含公摊)的户型比例不低于80%,具体建筑方案及套型配比应经市房管局确认。租赁住房装修设计方案应经过新店镇、秀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确认。受让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新店镇、秀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回购的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幢、梯位摇号确定。

  6、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7、受让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需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福州高新区将拍卖77.87亩商住用地,最高限价13.2亿!

  2020年12月1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20]03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公开出让1幅位于南屿镇葛岐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榕高新2020-04号地块位置图(来源:福州窗)

  榕高新2020-04号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及结合“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起始价5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本宗地最高限价13200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项目建成后须按照房管部门确定的销售最高限价(均价)销售。

  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本次出让的宗地编号为榕高新2020-04号,位于南屿镇葛歧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1916.06㎡(合77.87亩);容积率:1.0以上,2.8以下(含2.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建筑密度28%以下(含28%);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 80米,沿浦上大道一侧建筑高度控制在60以下(含60米));土地使用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7600万元,起始价88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用地面积51916.06㎡、容积率上限2.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053.72元/㎡。若按该地块最高限价132000万元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楼面价为9080.59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对本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本宗地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收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2、本宗地竞得人应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并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3、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本宗地竞得人需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回购价为5100元/平方米。

  4、为保证受让人按时履行限价回购住宅移交的义务,受让人原则上必须在本宗地内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可售商品住宅,预留的可售商品住宅应按层、幢等集中预留。本宗地限价回购住宅通过五方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允许受让人办理预留的50%可售商品住宅的预售许可。限价回购住宅全部交房后,允许受让人办理预留的余下50%可售商品住宅的预售许可。

  5、本宗地竞得人须配建15000平方米租赁住房建成后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按照5100元/平方米回购。

  6、本宗地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7、本宗地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

  8、本宗地竞得人自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开工时间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单体竣工验收为准。开、竣工日期每延缓1日的,由出让人向竞得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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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根据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20]03号)”。12月25日上午,福州将先后拍卖一幅晋安区秀山村集体租赁房地块(宗地编号:JA2020-1号)、一幅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镇葛岐村商住用地(宗地编号 :榕高新2020-04号)。

    其中,晋安区JA2020-1号地块为租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15.63亩。采用招标方式,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不足三人,则转为采用“限地价,公开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00。

  位于闽侯南屿镇葛岐村的宗地榕高新2020-04号,为商住用地,土地面积77.87亩。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及结合“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

  以上两幅地块出让,均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海西房产网将全程图文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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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两幅地块介绍:

一、晋安出让15.63亩集体租赁房用地,起始价5010万元!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晋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新店镇秀山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委托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秀山村集体租赁房(宗地编号:JA2020-1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JA2020-1号地块位置图(来源:福州窗)

  本次出让采用招标方式,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不足三人,则转为采用“限地价,公开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最终摇中者为竞得人。

  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举行。

  本次出让的地块JA2020-1号,位于新店镇秀山村,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0418㎡(合15.63亩);容积率:1.0以上,2.4以下(含2.4);建筑密度:24%以下(含24%);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层数):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投标保证金1510万元,起始价即底价5010万元,最高限价652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

  1、投标人需提供的规划方案和运营方案要求:投标文件分报价标书、技术标书(规划设计方案)和商务标书(运营方案)进行评分。本次招标评分标准为:满分100分,其中报价标书60分、技术标书(规划设计方案)20分,商务标书(运营方案)20分。投标价低于起始价或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书。技术标书方案设计不符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标书的合格分为12分。

  土地价款扣减土地增值收益后,全额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邻里商业回购比例为9:1,租赁住房每10户配套2个车位,邻里商业每100平方米配套1.1个车位。回购(监管)协议由受让人与秀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招标(竞拍)结束后,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签订。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村集体和受让人共有,由受让人负责统一经营管理。

  2、租赁住房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装修成本(1500元/平方米)确认;邻里商业按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确认;地下车位按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35平方米/个确认(合13.3万元)。

  3、秀山村按建设、备案、运营进度分三期向受让人支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基础工程达到标高±0的标准后支付50%购房款;第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确定具体房源后支付40%购房款;第三期,房源在房管部门租赁住房监管平台备案并试运营后支付10%购房款。

  4、该地块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当建筑限高小于等于50米时,开工后24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80米时,开工后30个月内应竣工;当建筑限高大于80米时,开工后36个月内应竣工。装修时间: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装修。

  5、该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要求建设,以满足小户型租赁住房需求为主,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含公摊),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左右(含公摊)的户型比例不低于80%,具体建筑方案及套型配比应经市房管局确认。租赁住房装修设计方案应经过新店镇、秀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确认。受让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新店镇、秀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回购的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幢、梯位摇号确定。

  6、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7、受让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需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福州高新区将拍卖77.87亩商住用地,最高限价13.2亿!

  2020年12月1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20]03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公开出让1幅位于南屿镇葛岐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榕高新2020-04号地块位置图(来源:福州窗)

  榕高新2020-04号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及结合“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起始价5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本宗地最高限价13200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项目建成后须按照房管部门确定的销售最高限价(均价)销售。

  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本次出让的宗地编号为榕高新2020-04号,位于南屿镇葛歧村,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1916.06㎡(合77.87亩);容积率:1.0以上,2.8以下(含2.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建筑密度28%以下(含28%);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 80米,沿浦上大道一侧建筑高度控制在60以下(含60米));土地使用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7600万元,起始价88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用地面积51916.06㎡、容积率上限2.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053.72元/㎡。若按该地块最高限价132000万元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楼面价为9080.59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对本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本宗地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收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2、本宗地竞得人应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并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3、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本宗地竞得人需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回购价为5100元/平方米。

  4、为保证受让人按时履行限价回购住宅移交的义务,受让人原则上必须在本宗地内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可售商品住宅,预留的可售商品住宅应按层、幢等集中预留。本宗地限价回购住宅通过五方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允许受让人办理预留的50%可售商品住宅的预售许可。限价回购住宅全部交房后,允许受让人办理预留的余下50%可售商品住宅的预售许可。

  5、本宗地竞得人须配建15000平方米租赁住房建成后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按照5100元/平方米回购。

  6、本宗地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7、本宗地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

  8、本宗地竞得人自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开工时间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单体竣工验收为准。开、竣工日期每延缓1日的,由出让人向竞得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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